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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实施《甘州区2022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7-20 10:25:00 发布机构:政府办
索引号 620702001/2022-00072 发文字号 甘区政办发〔2022〕68号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7-20 10:25:00 是否有效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实施《甘州区2022年国家

林城市创建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部门、单位

《甘州区2022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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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2022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

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2022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73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我区2022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造林绿化重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靠实主体责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围绕全市“一屏四城五区”发展定位,践行改善生态环境,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形象品质,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生态宜居的城市魅力,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推进城市建设向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河西走廊具有丝路文化和绿洲湿地特色的国家级森林城市。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是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开局之年,按照《张掖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对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立足全区现状,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在祁连山沿山浅山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森林质量提升、北部荒漠区治沙造林、道路沿线绿化、河流沿岸绿化、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城区街巷绿化、公园绿地建设、科普宣传和投入保障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确保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年度建设任务。

2022年主要预期目标:林木覆盖率由24.46%提高到24.86%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由40.13%提高到40.15%;城区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2m2以上;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林荫道路绿化率达70%以上;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乡镇道路绿化达70%以上,铁路、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82%以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5%以上;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78%以上;每个乡镇建设休闲公园1处以上,每个村庄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6km以上;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5次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配合完成市树市花评选;公众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活动。

实施营造林12.5074万亩,其中一屏绿化1万亩,一带绿化7.9287万亩,一廊绿化3.4287万亩,一城绿化0.15万亩;新建乡镇休闲公园1个,新建村庄公共休闲绿地101处。

三、建设重点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求,造林绿化规划在荒山荒坡荒沟、农村四旁、城市空地等非耕地,重点做好人工造林和退化林分修复改造,所有林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地块要上图入库,各个工程项目作业设计要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准的矢量图,以筑牢守好“一屏一带”绿色屏障为根本,以系统塑造“一廊一城”绿色家园为抓手,坚持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林草质量,科学实施荒漠化治理,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加快发展生态产业,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全面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见林显绿露水、生态宜居宜游、特色魅力独具的城市。

(一)“一屏”绿化。坚持造治齐抓,筑牢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以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为载体,坚持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托“双重”规划重点区域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围绕外围保护地带疏林地、灌木林地扎实推进退化防护林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中幼林抚育,促进林草植被恢复性增长;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和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达到蓄水固土,兴林富民的目标。完成“一屏”绿化1万亩,主要为祁连山沿山浅山区水源涵养林1万亩(花寨乡)。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区林投公司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花寨乡人民政府

(二)“一带”绿化。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建设北部防沙带。以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修复为支撑,坚持以水定绿、乔灌草相结合,依托三北防护林、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等项目;大力开展治沙造林,加快建设锁边防风固沙体系和防风防沙生态林带,增加林草植被;坚持治用结合,充分利用丰富的沙化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林果和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努力构建防沙治沙和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新格局。完成“一带”绿化7.9287万亩。

1.北部荒漠区治沙造林工程

完成北部荒漠区治沙造林工程2.24万亩,其中:在巴吉滩实施生态经济兼用型防护林基地建设2万亩,在黑河生态园实施人工造林400亩,在元宝枫基地、黑河滩、西阳村、巴吉滩等地实施人工造林2000亩,面积分别为682亩、683亩、555亩、80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区林投公司、黑河林场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

2.北部荒漠区封沙育林工程

完成北部荒漠区封沙育林工程1万亩,其中:在西城驿林场实施5018亩,在石岗墩天然植被管护站实施4982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西城驿林场、石岗墩天然植被管护站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3.北部荒漠区退化林修复工程

完成北部荒漠区退化林修复工程4万亩,其中:九龙江林场实施18529亩,红沙窝林场实施8197亩,西城驿林场实施6377亩,甘肃农垦张掖农场实施2369亩,石岗墩天然植被管护站实施945亩,兔儿坝管护站实施1433亩,梁家墩镇实施300亩,三闸镇实施1850万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九龙江林场、红沙窝林场、西城驿林场、甘肃农垦张掖农场、石岗墩天然植被管护站、兔儿坝管护站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梁家墩镇、三闸镇

4.北部荒漠区道路绿化工程

完成北部荒漠区道路绿化工程14.4公里、648万亩,其中:在人祖山口旅游大通道道路两侧实施绿化3.2公里、144亩,在黑河新城道路两侧实施绿化11.2公里、504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区林投公司、黑河林场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

5.北部荒漠区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

完成北部荒漠区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6239亩,其中:共种植特色经济林2350亩,包括党寨镇种植260亩,龙渠乡种植330亩,安阳乡种植710亩,花寨乡种植650亩,西城驿林场种植400亩;共实施退耕还林工程3889亩,成片造林3889亩,实施地点为甘浚镇、沙井镇、小满镇、上秦镇等12个乡镇。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党寨镇、龙渠乡、安阳乡、花寨乡、碱滩镇、沙井镇、小满镇、上秦镇、梁家墩镇、乌江镇、长安镇、甘浚镇、西城驿林场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

(三)“一廊”绿化。以黑河干支流生态修复和交通干道绿带贯通为重点,在现有森林斑块的基础上,挖潜力、补空缺、增绿量、促连通,因地制宜退还水域岸线空间;加快高标准农田林网更新建设,加强河流沿岸和道路网沿线防护林带断档地段补植增绿,重点开展围村林带、入村道路绿化;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快彩虹林海、北方植物园、木本油料规模化基地、元宝枫产业带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廊道生态安全空间;因地制宜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业态,着力打造绿色生态走廊。全区完成“一廊”绿化3.4287万亩。

1.道路沿线绿化工程

完成道路沿线绿化工程159公里、6404亩,其中:在G312线实施绿化37公里、1525亩,在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实施绿化14.1公里,431万亩,在巴吉滩公墓道路实施绿化12公里、50万亩,在第四水厂道路实施绿化8公里、100亩,张肃公路实施绿化23公里、2850亩,张平公路实施绿化15.8公里、1228亩,乡村道路实施绿化49.1公里、面积220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区林投公司、甘浚镇 、花寨乡、梁家墩镇 、沙井镇、上秦镇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

2.河流沿岸绿化工程

在明永镇黑河西岸实施绿化1.3万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区林投公司

配合单位:区水务

3.森林抚育工程

在黑河林场实施森林抚育4000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黑河林场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4.农田林网建设工程

共营造农田林网166.7公里、696亩,其中:包括沙井镇实施84.7公里、239亩,乌江镇实施4.6公里、40亩,上秦镇实施39公里、176亩,党寨镇实施18.3公里、83亩,花寨乡实施4.5公里、85亩,长安乡实施11公里、49亩,甘浚镇实施4.6公里、24亩。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沙井镇、甘浚镇、大满镇、长安镇、明永镇、三闸镇、安阳乡

配合单位:区林草局、区水务局

5.园区景区绿化工程

完成园区景区绿化工程235亩,其中:在北郊湿地实施绿化185亩,在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实施绿化50亩。

牵头单位:区湿地局

实施单位:区湿地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6.受损弃置地修复工程

在黑河新城大桥东侧彩虹林海实施受损弃置地修复4827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区林投公司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

7.乡镇驻地绿化工程

完成乡镇驻地绿化工程25亩,其中:甘浚镇实施绿化16亩,大满镇实施绿化9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甘浚镇、大满镇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8.村庄绿化工程

全区在18个乡镇161个行政村实施绿化3000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

9.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

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2100亩,其中:小满镇实施300亩,明永镇面粉厂农场实施40亩,沙井镇五个墩村郭宏农场实施200亩,现代畜牧园区实施500亩,花寨乡实施430亩,安阳乡王阜庄村实施130亩,龙渠乡木龙坝村实施500亩。

牵头单位:区林草局

实施单位:小满镇、明永镇、沙井镇、现代畜牧园区、花寨乡、安阳乡、龙渠乡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水务局

(四)“一城”绿化。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提升城区绿化水平。践行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依托城市环境机理与特色,组织企业单位、住宅小区实施拆墙透绿、破硬还绿、立体挂绿,集中连片与精小细微相结合,完善城市绿地空间布局;建设绿荫广场、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大力提升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林荫道路率、新建停车场绿化率,形成星罗棋布的绿化景观节点;结合城市外环道路建设和水生态修复项目,建立“以水带绿、以绿融城”的绿色框架,在城市外围形成基本贯通的生态廊道,构筑内通外达的城市生态体系。完成“一城”绿化1500亩。

1.街巷道路绿化工程

完成街巷道路绿化工程1309亩,其中在解放巷、文庙巷、羊头巷、西城巷、康乐路等地实施绿化2.43公里、25亩,城市建成区裸露土地绿化美化1284亩。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实施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2.单位小区绿化工程

完成单位小区绿化工程144亩,其中:在东湖小区、丹马小区等住宅小区实施绿化14亩,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张掖市儿童福利院等单位实施绿化130亩。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相关物业管理公司

配合单位:区林草局

3.公园绿地绿化工程

在甘州中学北侧公园实施绿化47亩。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实施单位:区城投公司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各级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建设幸福美好新甘州的使命感,凝聚共识,主动作为,广泛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大规模、大范围、大力度科学开展造林绿化美化活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分工负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行动措施落实到创建工作中,层层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区林草局负责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指导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区上统一安排和《甘州区2022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细化任务,组织精干力量,提升城乡绿化水平,确保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三)深入宣传,强化监督。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需要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引导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政策法规,切实营造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创建工作进度要求,每月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对创建工作力度大、动作快、效果好的责任单位通报表扬;对应付了事、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统筹各方面工作,研究解决各责任单位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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