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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年鉴·2019》——检察

发表日期:2020-03-20 11:33 编辑录入: 甘州区区志办审核

 

【概况】 2018年,4名干警先后被上级检察机关表彰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和“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导师”。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共同举办“公诉人与律师论辩比赛”中,区检察院两支代表队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优秀奖,3名同志获得“最佳辩手”称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着力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2018年以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受理的9起黑恶势力案件,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92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人,其中有6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恶犯罪案件527人,其中提起公诉312人。

【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检查行动】 开展“绿色检察”专项行动、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1人,提起公诉4355人,为保护甘州碧水蓝天、百姓健康贡献了检察力量。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商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对生态重点区域、领域进行排查,纠正以罚代刑、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问题,监督立案2件。

【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 制定《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严厉打击涉产权涉企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形成办案高压态势。审查逮捕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件3243人,起诉3860人,办理刑事申诉立案复查案件3件,对涉企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全覆盖,对4名在押涉企负责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公益诉讼工作】 制定《甘州区检察院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构建内设部门横向联动、上下协调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6件,行政机关回复22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件,经审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 制定《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实施细则》,批捕危害农村稳定的犯罪嫌疑人65人,起诉111人;批捕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1人,起诉6人;批捕侵犯农村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10人。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14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的285名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会同区扶贫办逐一核实,将其中2名属于建档立卡帮扶户的农民工案件纳入司法救助对象予以救助。开展保护弱势群体专项活动,绿色通道接访109人次,上门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17人次。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组建未成年人、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自侦案件、保护市场经济秩序5个办案组,提升办案的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表格菜单式”审查案件模式,提升办理案件的质量。运用“智慧检务”助力检察改革,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庭审系统,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实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健全保障案件质量的制约机制,加快内设机构改革步伐。按照省院、市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科学编制《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草案)》,上报上级院审核批复。

【检察职能履行】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案件29441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7294人;不批准逮捕74127人,不捕率为24.58%。受理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718908人,提起公诉586715人;做出不起诉决定131172人,占审结人数的18.27%,附条件不起诉34人。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经审查后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通知书11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44人;监督撤案810人;行刑移交案件66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5.45%;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24份,不捕理由说明书89份,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37份,有力地促进了规范执法。以量刑不当和程序违法为重点,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提起抗诉2人,其中一件为张掖市首例以裁判畸重为由提出抗诉的案件;追加漏犯3人,纠正漏捕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追加遗漏罪行33人,改变定性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量刑建议书334份,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把常态化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对监管场所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积极协助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20人。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16名罪犯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交付执行。

【民行检察工作】 年内受理各类民行案件线索51件,提请上级院抗诉3件,建议法院再审2件,法院采纳1件;发出行政履职检察建议34件,行政机关采纳2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年内接收群众来信16件,接待群众来访100110人次,检察长接待、批转来信来访56件。加大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力度,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司法救助2件,正在办理1件。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落实少捕慎捕要求,注重案后帮教,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2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14人,不批准逮捕59人,不捕率为33.33%。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33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21人,上报市院1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相对不起诉10人,不诉率为22.58%。举办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教育局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先后在甘州区上秦镇、大满镇等17所乡镇中心学校进行法治讲座,受教育学生达10000余名。

【检察队伍建设】 年内召开党组会议17次,研究重大事项54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党课4次。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问题整改台账,发放意见征求表100余份,约谈干警33人次,实行动态管理,整改问题13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举措,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9人次,约谈干警153人次,告诫约谈干警2人。组织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八小时外行为规范以及公车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务督察12次。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着力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王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