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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甘州市监责改〔2026〕许可284号)

发表日期:2026-07-27 17:15 编辑录入: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来源:

张掖国豪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72户企业、张掖市惠德农牧专业合作社等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查,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履行以下法定义务:1.依法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至2024年度报告;2.完成相关信息公示义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相关状态。

若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且存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情形的,本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甘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高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莉、井晶      联系电话:0936-8368080 

联系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4号(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连续2年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92户).xlsx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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