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张掖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01/2019-00288 | 发文字号 | 甘区政发〔2019〕113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19-07-25 10: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属各部门、单位:
地价管理是土地资产管理的核心,是政府调控和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更新后的张掖市城区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2014年批准的基准地价从即日起停止执行。
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颁布《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张掖市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张掖市城区土地级别界线范围及基准地价
2.张掖市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