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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张掖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07-25 10:30:00 发布机构:政府办
索引号 620702001/2019-00288 发文字号 甘区政发〔2019〕11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07-25 10:30: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属各部门、单位:

地价管理是土地资产管理的核心,是政府调控和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更新后的张掖市城区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2014年批准的基准地价从即日起停止执行。

根据2016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颁布《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张掖市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张掖市城区土地级别界线范围及基准地价

      2.张掖市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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