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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医改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04-13 14:26:00 发布机构:卫计委
索引号 620702017/2018-00079 发文字号 甘区医改办发〔2018〕1号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卫计委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8-04-13 14:26:00 是否有效

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医改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属卫生计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2018年全区医改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全区医改工作要点

甘州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2018年全区医改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改的安排部署和市卫计委“八抓四保两提高”的工作思路,以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以推进“健康甘州”建设为主线,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开薪酬制度试点,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联体建设,深化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效果评价,推动医改工作更上新台阶。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医改的工作部署,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双组长”医改领导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管理、服务、价格、支付、薪酬等改革举措,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现代医院管理、编制备案管理、人事薪酬分配、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甘肃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52号)要求,在学习借鉴全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推行人事薪酬分配改革,健全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各项制度,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改革效果评价。巩固药品零差率销售成果。巩固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成果,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分析评估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对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补偿效果,协调物价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保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长幅度达到药品零差率销售额的75%。严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公立医院药占比、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比例均控制在30%以内;区人民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7%以下。不合规费用控制在5%以内;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控制为零。

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进一步完善“3236”分级诊疗制度,坚持以市级150+N、县级250+N、乡级50+N为主要内容的病种分级分工制度,结合医疗机构现有服务能力动态调整分级诊疗病种,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分级诊疗控费机制,将县外转诊率与不合规费用控制比例与完善医疗机构医保资金挂钩,引导二级及以上医院全年向基层或社区转诊住院病人不少于3%。做好各级医疗机构能力评估和病种调整工作,2018年区级至少增加10个病种、乡级至少增加5个病种。严格控制越级诊疗,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力争90%的常见病、多发病在区域内就诊,区域外医保基金使用率控制在35%以内。

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认真落实区卫计委等8部门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甘区卫计发〔2017〕430号),抓好签约服务团队建设,落实取消向下转院起付线、实行慢病延伸处方和长处方等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居民和团队签约积极性;依托甘州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在线签约、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监测信息查询、在线互动,统计查询等六大签约服务管理功能;建成全区医学远程会诊中心,充分发挥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全区健康管理师培训基地功能,切实提升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扩大初级包、中级包服务比例,充实服务内涵,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签约服务获得感和满意率,力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省上下达指标要求。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一户一策”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全方位的、免费的“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送医上门、送人就医”,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健康没人管的问题,建立健全从健康管理到防病治病全程服务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加快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年内,以区人民医院为主体,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乡镇卫生院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有实质性成效。积极与省内外医院协作,推进妇产科、儿科等专科联盟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和运行考核机制,促进医联体、医共体内部人才、资源柔性流动,医疗服务协同配合,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效下沉,提高全区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实行住院费用60%总额预付、40%考核决算的支付方式,按照区级10%、乡级40%、村级50%承担的比例,确定人均定额标准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照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的通知》(甘医改办发〔2017〕8号)要求,执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按病种付费。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配合人社、民政及商业保险承办机构,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措施,执行“先看病,后付费”和即时结报制度。有效利用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医保支付与分级诊疗、千分制考核挂钩的相关制度。年内,甘州区人民医院要确定不少于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

六、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措施,加强采购、配送、使用各环节管理。严格执行全省新一轮药品招标结果,通过集中采购、阳光采购和备案采购等多种方式,实现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100%网上采购,坚决杜绝网下采购。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总金额的比例,乡镇、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90%,区级医疗机构不低于50%。鼓励医疗机构使用院内制剂。加快“短缺应急药品储备库”建设,确保低价、采购量少等药品能够及时配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检验试剂、医用耗材、中药饮片全部统一审批采购,挂网的高值医用耗材全部从网上阳光采购。严格落实药品配送企业“黑名单”和“末位淘汰”管理制度,加强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力度。

七、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相关规定要求,全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总体控制在7%以内,其中:二级医院不合规医疗费用控制在5%以内,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费用有所下降。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控制在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合理费用为0。区卫计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制定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的考核细则,严格兑现奖惩措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八、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开展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持续改进活动,中医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中医治疗率分别达60%和70%以上,中医非药物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不低于20%。区妇幼保健机构年内全部开设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实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中药处方、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15%和7%。巩固提升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设置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100%。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诊疗总量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九、统筹推进综合领域改革

认真实施公共卫生“同责共抓”工程,确保全面完成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群众健康获得感和服务满意度。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继续做好包虫病、布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和“减证便民”服务。全面开展医疗机构千分制综合考评,规范开展临床路径工作,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入组率不得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得低于70%。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力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区级医院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兴医”战略,加大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年内,区级医疗机构引进本科以上卫生专业人员20名以上。督促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传帮带”活动,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骨干医师和订单定向医学生、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全面建成市、区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整合各类远程会诊信息系统,建设一批区域性远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等应用中心,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