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08/2025-00069 | 发文字号 | 甘区民发〔2025〕287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10-09 15:28:51 | 是否有效 | 是 |
甘州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2025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州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9日
2025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按照张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至31日,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弘扬孝亲敬老美德ﻪ共建老年友好社会”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
1.集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为老服务机构”活动,围绕全市和我区人口老龄化现状、养老服务、老年健康等方面成果与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讲。(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2.加强孝亲敬老传统文化教育,用好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及其所属新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积极老龄观及孝亲敬老文化。激发基层创作活力,鼓励创作敬老养老助老题材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广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加大敬老先进典型宣传,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多形式讲好新时代敬老爱老助老文明故事。(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旅游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4.部署开展“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尊老敬老助老社会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活动。
5.动员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6.结合“结对帮扶·爱心甘州”行动,重点为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送温暖、解难事、办实事。(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局、区残联、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7.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精心开展“情暖老兵”走访慰问活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8.开展数字助老活动,鼓励社区和家政、互联网平台等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优惠体验服务。(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牵头,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9.实施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有线电视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区文广旅游局牵头,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各乡镇、街道等配合落实)
(三)开展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宣传推广活动。
10.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服务的部署要求,精准聚焦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加快研究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相关工作。(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负责落实)
11.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免费试住等活动,推动机构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2.遵循因地制宜、有偿服务原则,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3.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敬老月”期间推出老年健康、旅居康养、康复辅具等高质量老年用品和服务项目。(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工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14.持续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落实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政策。(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15.大力整合完整社区试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工作的政策与资金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及社区同步实施适老化改造。(区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16.协调商家开展孝亲敬老购物节活动,设置适老产品专区、子女推荐区等,探索提供孝心优惠政策。(区商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四)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活动。
17.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听力健康等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8.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以及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知识、技术和方法。(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19.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科学管理,发挥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结合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开展老年人健康膳食相关知识讲座等宣传活动,强化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餐品类别的指导。(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开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活动
20.充分发挥老年大学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老年群众喜爱的文化惠民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21.推动基层社区、养老机构举办“九九重阳”银龄科学健身活动,开展门球、投壶、象棋等适合老年人比赛项目。(区民政局牵头,区文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22.组织各地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指导走基层”等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区文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3.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老年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区文广旅游局、区残联、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
24.协调本部门单位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区文广旅游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5.持续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积极开展“陇上可名·银龄助名”省级示范项目,培育选树“银龄行动”典型案例,在“敬老月”期间进行展示。(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六)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6.聚焦老年人群体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面向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特殊老年群体持续提供公益法律援助服务。(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27.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通过案例警示、知识讲座等方式,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防骗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区公安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28.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重点强化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纠纷等领域解读,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区司法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29.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区人社局、区医保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30.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持续查处违法广告、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涉老侵权乱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落实)
二、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统筹协调老龄工作成员单位及社会力量,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各项活动。要坚持创新形式与注重实效相结合,杜绝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要重点面向基层群众,服务广大老年群体,着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请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25年11月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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