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 620702006/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甘公交〔2025〕36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8-11 11:08:15 | 是否有效 |
近日,省安委办反馈2025年安全生产第二次明察暗访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指出我局在电动车集中整治中履职不到位,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为强化责任措施,狠抓问题整改,有效提升全区电动车安全管控效能,根据《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关于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和市局工作部署要求,分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实现摩托车、电动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登记上牌率、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全面下降的工作目标,全面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监管严格的摩托车、电动车治理体系,推动执法检查宽松软的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路段。城市道路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学校、医院、商业区周边道路,以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多发路段。
(二)重点违法。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非法改装、“飙车炸街”、逆向行驶、摩电超员、不按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全面梳理今年以来涉及电动车摩电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找准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管控薄弱点段,明确管控重点群体、重点时段,科学制定勤务安排,合理规划警力布局。
(二)加大警力支援。按照市局“三支援”工作要求,分局各所、队要抽调专门人员,按照定路口、定目标、定职责“三定”要求,严格落实勤务安排,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以赴配合交管大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加强路面管控。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路面,坚持常态化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罚款扣分、参与文明劝导、警示教育学习、微信朋友圈集赞的整治措施,对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等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劝导,织密路面查控网络,压缩摩托车、电动车违法空间,形成严管严查的强大震慑,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四)强化宣传教育。将集中整治行动与“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七进”等主题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梳理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更直接、更贴切的了解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和警示教育片,设立交通违法“曝光台”,每日对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积极营造人人参与交通、人人遵守法规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要充分考虑外卖、快递、接送小孩家长、赶集出行的老人等特殊群体心态,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讲究方法策略,做到理性、平和、文明、公正,树立甘州公安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因工作失误或方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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