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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

发表日期:2023-05-09 17:18:42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索引号 620702006/2023-0001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5-09 17:18:42 是否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更高质量的公安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张掖市公安机关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0条措施,具体如下:

1.优化物流配送货车通行。对小型物流配送货车全面放开禁止通行限制,大型货车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的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允许办理通行手续后在城市车流低峰时段或夜间通行;开通“交管12123”app网上申领通行码功能,方便配送货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线上办理通行手续。 2.落实规范执法管理优化针对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开展柔性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措施,建立交通违法首次警告机制,将引发事故较少,且法律规定可以给予警告的10类交通违法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对现场执法发现未造成影响通行和安全后果的11类轻微交通违法,列入“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特别是货车轻微交通违法,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教育后放行,实行柔性执法。

3.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与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交投公司密切配合,重点调研、排查城区道路确需停车点位及路段情况,按照“应划尽划、方便群众”的原则增设停车泊位。对欧式街采取夜间临时停车措施,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联合城管部门加大对道路两侧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查处力度,对于长时间占道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予以清理拖移提高车主依法依规停放车辆的自觉性

4.加强企业印章管理服务。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甘肃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开办“窗通”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达成“只进一门、只对一窗、一表填报、一次提交、一窗领取”压缩企业公章刻制备案时间在0.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率95%。

5.切实落实出入境管理便民利民措施。严格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公安出入境便民利民举措实施方案》要求,狠抓自助办理、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和“互联网+”、延时服务、跟踪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主动为招商引资企业人员服务,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合理分配警力,做到急事急办、随到随办、特事特办,确保出入境业务“延伸服务”措施落实。

6.建立对企业“无事不扰”机制。按照属地统筹、分级管理原则,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各警种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在确保企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整安全检查频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同时间、不同警种交叉检查情况。

7.强化企业周边秩序整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积极排查整治企业、重点工程周边突出治安问题,落实问题收集、交办、督办、反馈工作闭环。在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增设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及时受理处置企业报警求助,加强治安巡逻防范,为企业保驾护航。指导企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针对性地加强保安员管理培训。

8.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始终将侵害各类市场主体、民营企业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经营等突出犯罪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坚持快速反应、专项打击,持续加大涉企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拓展延伸打击维度,依法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及其幕后的“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绑架等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阻挠施工、寻衅滋事等影响企业项目建设和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

9.加强涉企矛盾排查。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收集劳资纠纷等企业内部矛盾信息和不稳定因素,并安排社区民警定期上门开展现场调解,确保涉企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和化解。对公安机关难以化解的,立即上报当地党委、政府,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联动、综合调处,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堵路、阻工的,提前制定处置方案、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阻碍施工事件,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10.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尽力防止侦查办案对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对于涉企经济案件,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确保公正执法;对于涉案企业正在投入生产运营的经营场所和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一般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对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前提下,可以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