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州区“田长制”工作要点
索引号 | 620702064/2022-00057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龙渠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8-09 11:37:00 | 是否有效 |
2022年是我区全面推行“田长制”的第一年,做好“田长制”工作事关农业基本盘稳定和乡村振兴大局,具有里程碑意义。总体要求是:落实《甘州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明确三级田长工作责任及工作机制的通知》、《甘州区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加快完善“田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农田调整优化、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工作考核,推动“田长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切实守护好农业发展空间。
一、设立公示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据最新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设立田长公示牌,向社会公众公告田长名单、责任事项以及耕地范围界线,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组织开展田长制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乡镇、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三、强化政策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对开展田长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推广。
四、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五、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完成复耕复垦任务。严格落实《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资发〔2022〕42号),认真执行《甘州区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补充耕地落实到位,年底实现全区耕地面积不减少。
六、持续推进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保持乱占耕地建房“零新增”,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七、开展撂荒地全面摸底整治。上半年针对国土三调现状耕地和农业实际利用相差地块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真实构成,提出撂荒处置方案,该复垦的复垦,能种植的种植。
八、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提高农田利用水平,保障农业生产空间。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任务。
九、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合项目批复单位,完成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涉及少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工作,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维护保养等水平。
十、落实田长制巡查制度。各级田长要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特别是2020年11月4日,两“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一经发现,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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