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州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6年修订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索引号 | 620702085/2026-00129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6-17 14:45:00 | 是否有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新要求、新规定,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我局牵头对2023年3月20日中共甘州区委办公室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甘州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区委办发〔2023〕16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甘州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6年修订版 征求意见稿)》。为确保责任清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36-821333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办公室);
来信来函: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212室(邮编:734300)(请在信封上注明“责任清单意见反馈”)。
三、反馈要求
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建议修改的具体条款、修改理由及依据,并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四、其他说明
征求意见结束后,我局将汇总各方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对责任清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后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
感谢您对甘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甘州区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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