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 620702062/2025-0003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1-27 14:43:53 | 是否有效 | 是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要点,制定全区社会保险工作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村干部、失地农民、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核定、缴费稽核、待遇支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落实预、决算计划;落实劳动保障的政策规定,确保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推动社会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设有7个股室(部门),包括7个内设股室,即: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待遇支付股、参保核定股、综合业务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580.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8645.55万元,下降60.77%,主要原因是经财政审定,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由财政代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58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0.2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58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56万元,占5.92%;项目支出5249.72万元,占94.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58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均减少8645.56万元,下降60.77%。主要原因是经财政审定,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由财政代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45.56万元,下降60.77%。主要原因是经财政审定,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由财政代列。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12.94万元,支出决算为555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财政审定,决算中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由财政代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工作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补助基数调整,增加了相应的基数,缴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部分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减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贴补贴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4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6万元,下降12.89%,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补贴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初未预算“三公”经费,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绩效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79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区级2元”、“机关养老保险经办经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3.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度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社保经办工作严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要求,围绕“促改革、抓重点、防风险、优服务”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社保领域各项改革,统筹推进社会保险各项经办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民办实事项目。二是全面落实2022年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三是全面推进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大力开展数据稽核,切实加大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的核查力度,坚决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四是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归集上解和账实匹配工作。
各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对全区的社会保险工作推进起到了促进作用,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区级2元”、“机关养老保险经办经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社会保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2年缴费人数增长率指标为3%,实际完成3%,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年预算基金收入32470万元,实际收入33858.2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年预算基金支出60929万元,实际支出59072.3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7%。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22年参保人员缴费率指标为98%,实际完成100%;年预算基金支出32722万元,实际支出31761.0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7.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24.71万人,为5.6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待遇9411.22万元,养老金发放率、及时率达到100%。4.工伤保险。农民工参保率指标为95%,实际完成100%;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指标为93%,实际完成100%;年预算基金支出1709万元,实际支出1717.6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5.失业保险。2022年参保人员缴费率指标为100%,实际完成100%;年预算基金支出532万元,实际支出1655.1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311.2%(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各项惠企补助资金支出)。6.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100%,实际好评率100%。
二是社会保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情况。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工作部署及省市人社部门安排,6月份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停机切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社保局组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业务经办培训,7月初全面上线运行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实现在线经办、在线核定、在线缴费,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实现业务快办,社保“不见面”经办模式加速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工作稳步推进。2.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走深走实。将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作为“一把手”亲自抓的重大政治任务,亲自安排、亲自调度,印发了《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成立“提升年”行动工作专班,压实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9月,根据市人社局实地督导安排,对我区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进行中期评估,就此项工作开展给予高度评价和认可。二是全面开展疑点数据核查。2021年共反馈疑点数据6717条,发现问题33个,已整改32个,正在整改1个;对2022年人社部下发的比对数据168条,疑点数据3条;省人社厅下发疑点数据22条;重复领取待遇疑点数据13条,认真开展比对核查,现均已核查整改完成,发现违规基金2.7万余元,已全部追回。三是深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查处。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发现问题41个,至目前已整改36个,正在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的主要原因为系统功能不完善,导致问题整改不到位。部级、省级调研检查发现问题12个,其中人社部反馈问题9个,提出意见方面的问题3个,现均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2022年基金案件追责问责和基金追偿,追缴6人8.7万元。3.一揽子稳经济政策落实情况。2022年,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资金559.9万元,惠及1357户14513人。同时,在对缓缴社会保险费企业类型进行划分筛选的基础上,积极筛选符合留工补贴返还企业名录,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582.35.3万元,惠及965户企业11106人。为157户企业267人发放扩岗补助39.9万元;为9户企业的14名失业人员发放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贴5.32万元;为9户企业的14名失业人员发放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金1.78万元;为917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126.03万元;为1057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7万元;为7人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1万元。4.城乡居民困难群体社保费代缴工作。2022年为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两证户”共计56149人,代缴养老保险费224.8万元。其中,低保对象6920人69.2万元;特困人员266人2.66万元;重度残疾人865人 8.65万元;计生“两证户”54426人163.28万元。5.新业态行业参保扩面工作情况。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基层快递网点和从业人员数据信息,主动对接邮政管理部门比对应参未参数据,通过开展拉网式排查,划定参保企业和分支机构,建立参保扩面专项任务台账,逐条跟进落实,共为389名快递小哥成功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二是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现象;三是受评价指标所限,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参差不齐;四是由于不可预计的人员支出调整,预算调整率较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绩效自评情况: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益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绩效评价,我们认为2022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社会保险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强化扩面征缴、保障待遇水平、强化风险防控、优化经办质量为工作主线,突出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提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两个重点,坚持应保尽保,尽力而为,量力而行,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州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