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新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 620702059/2024-0002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新墩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11:30:00 | 是否有效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2024年本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甘州区新墩镇政府承担了促进经济发展、搞好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综合职能。具体职能如下: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治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甘州区新墩镇人民政府下设12个站所,分别是:
1.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党建指导检查工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组织发展、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群服务中心项目申报和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等工作。
2.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政府、政协、宣传、统战、工会、商会、意识形态、镇村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信息、会务、机关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做好镇属各办(中心、所)及干部工作协调、衔接和联系工作,做好内外工作协调、衔接和联系;负责上级部门单位各项检查调研的协调服务和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学习;负责做好全镇各站所、各村全年各项工作和全镇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和反馈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镇党委、镇政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电子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镇党委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受理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负责调查处理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3.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负责做好全镇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镇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协调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镇火灾、洪涝隐患等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质量振兴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政策,依法管理辖区内公共卫生、健康教育、老龄事业指导服务(含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重大疫病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负责湿地管护、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做好滨河新区及全镇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管治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费收取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村及辖区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保洁及冬季除雪、路长制等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做好高速高铁及镇村主干道路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保洁员的考勤、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普及环保知识,做好节能减排;负责炉烟炕烟、煤质监管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监管治理等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镇各类项目的文本编制、对接申报、具体实施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制定实施镇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镇各类建设项目;负责做好镇域范围内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与全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它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辖区内道路及其设施项目申报、建设管护、交通劝导和农村公路管理所等工作;负责路长制工作;负责失业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落实失业政策、劳务输出输转、失地农民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劳务市场建设等工作。
6.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招商引资;负责土壤、水体、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技、农机、林业、畜牧、农村能源、科技(科协)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林、牧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工作;负责全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农业综合示范点和畜牧养殖示范点的创建和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做好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全镇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等农业灾害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和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监管、村级债务化解及村级代理会计工作;负责做好“一事一议”财政项目争取和监管工作,切实加强农民减负工作;负责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土地流转监管工作;负责村社各项收入支出审计工作,指导各村社财务工作;负责农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等工作;负责落实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情上报和处置;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及生鲜乳监管、畜产品监测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动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负责河、湖、林长制等工作。
7.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精神文明、文化、体育、教育、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旅游服务、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镇各类节庆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承办工作;负责全镇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负责全镇“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镇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及活动开展工作。
8.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进驻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提供便民服务政策咨询,协调受理、办理和代理各类服务事项;开展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险、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低保、特困供养、孤残救助、殡葬管理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建设和指导等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负责农村移风易俗、村民自治、小区物业管理指导等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工作。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国家安全、禁毒、铁路护路、打击非法集资等相关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负责上级和本级信访件排查交办和督促化解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和法庭等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负责全镇综治信息网格化建设和日常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抓好村级综治平台日常运行和信息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全镇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协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责综合协调全镇平安建设、雪亮工程和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全镇社会治理、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民族宗教、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和日常群众来访接待和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队(创城办)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镇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管理、自然资源、农业、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执法检查;负责全镇辖区内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高速高铁和镇村主干道沿线的执法检查及处罚工作;协助社会事务办公室做好生态环保、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工作;协助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工作;配合做好农民工欠薪处置;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新墩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分年度《工作方案》并进行考核总结;落实全区性创建工作会议和指挥部工作会议、重要培训考察等活动的筹备安排;负责落实上级文明委等部门检查考评工作的安排和接待等工作;负责日常对全镇各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督导、督查;负责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定期上报工作简报,交流工作经验,反映工作动态;负责创建工作材料收集、审核、记录、整理、网络提交、纸质建档、创城资料保管等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11.财政所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镇财务规范化管理和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监管及债务化解工作;负责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执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定财政管理措施、制度;负责干部、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政府采购申报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工资晋升、村社干部工资发放、公务员年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财务审计、职称评定、职工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金融综合服务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镇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职级晋升相关工作。
12.自然资源所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做好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管理规划、矿产资源、测绘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地籍管理、动态巡查等工作;负责做好违法用地、耕地内乱修乱建等巡查、管控、信息上报及违建拆除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田长制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矿权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棚户区项目手续审批、项目实施及农民工工资欠薪处理,大棚房排查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危旧房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宅基地地籍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983128.83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3983128.83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83128.83元,占100%。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3983128.83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3983128.83元,占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3983128.83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7827.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4784.11元、卫生健康支出711514.80元、农林水支出31950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977052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3983128.83元,比2023年增加1799906.02元,提高14.7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842446.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120609.2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20072.66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20072.6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2024年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10997827.92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70806.68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2.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4166.72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0227.52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3.2024年其他社会和保障和就业支出70617.39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261.01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4.2024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11514.8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9578.17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上调。
5.2024年农林水支出3195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195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6.2024年住房公积金支出977052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6082.64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考核奖纳入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2023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元,与2023年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0元,与2023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元,与2023年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车购置费为0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元,与2023年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元,与2023年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费1686359.3元,较2023年增加688818.27元,增加69.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75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2500元。
2024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290250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025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138642.59元,其中:办公用房5056.9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元;单价2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9300元,主要包括:台式电脑30000元,复印机10000元,笔记本电脑18000元,其他办公设备1300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重点项目支出总额为1020072.66元,其中袁冠军工资及“三金”(2024年)54932.66元、隋家寺七社土地流转金(2024年)105000元、白塔集体农场租金(2024年)262440元、城镇垃圾处理费565750元、乡村振兴示范带沿线绿化用地流转金31950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元,与2023年一致。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5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没发现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没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5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及时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元,2024年度无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2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6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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