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甘州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20702063/2023-00050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1-28 18:46:28 | 是否有效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州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征收补偿与搬迁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辖区内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市房屋征收和搬迁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和项目成本测算工作;承担城市房屋征收和搬迁项目的民意调查、中介机构选定、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监督管理城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搬迁中介机构。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内设三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业务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6.4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63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及奖金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6.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4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6.47万元,其中:基本196.47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6.4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1.63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工资及奖金增加,对个人合计家庭补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3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及奖金增加,对个人合计家庭补助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1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类社保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和奖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2万元,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新增人员9月起薪。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1万元,增长28.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奖金增加,对个人合计家庭补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79万元、津贴补贴43.03万元、奖金54.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2万元。公用经费1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其他交通费增加,减少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万元、差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1.06万元、福利费0.68万元、其他交通费7.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7万元、差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1.06万元、福利费0.68万元、其他交通费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其他交通费增加,减少1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1万元,增长28.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奖金增加,对个人合计家庭补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79万元、津贴补贴43.03万元、奖金54.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2万元。公用经费1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其他交通费增加,减少1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万元、差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1.06万元、福利费0.68万元、其他交通费7.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我中心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情况看,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还没有完善建立绩效全覆盖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二是自评工作流程及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对绩效目标的设立还需进一步量化,细化。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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