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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年鉴2019》——环境保护

发表日期:2020-11-06 14:38 编辑录入: 甘州区区志办审核

【环境质量管理】 2018年,甘州区完成污染减排项目,其中工程减排项目2(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25MW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张掖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管理减排项目4,落实各项减排措施,规范建立减排台账,全面完成省市确定的减排任务。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6天,优良比例84.1%,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10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值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值18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值4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值1.0毫/立方米,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142微克/立方米。剔除沙尘天气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数据后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6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浓度值32微克/立方米。全区3个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中,国家考核的黑河莺落峡、高崖子水文站两个断面均达到优良水质目标,黑河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市级考核断面山丹桥水质总体评价为劣Ⅴ类(考核水质要求为Ⅳ类),超标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全区地下水考核点位甘州区梁家墩镇田家小庙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甘州区滨河水源地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考核目标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5%以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9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100%。全区未发生引进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未发生降低环评文件等级、违规越权审批等行为,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项目管理和环境监管】 成立甘州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与18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43个区属部门签订2018年度甘州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共为556个建设项目办理环评手续,其中申报类72个、登记表备案类428个、报告表审批类56个。成立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全权负责经开区“一区四园”内工业企业的日常监察工作。公开招聘10名环境监察监测辅助人员充实到环保队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做好固体废物排放、利用、处置情况调查工作,建立调查申报、总量控制、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实行全方位监管。对10家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信用评价等级工作、2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13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定期对辖区内5家机动车环检机构进行检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完成35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年内在张掖滨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水源地组织开展2018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取得良好的效果。做好黑臭水体监测工作,对饮马河、东环路芦苇池、阿薛渠、山丹河进行常态化监测。积极申报甘州区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资金130万元,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全区监测设施的配置,促进对水环境及湖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开展。强化辖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3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对辖区内新增的8家医疗机构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手续。2018年办理282件信访问题,办结率达100%,未发生群体性环境信访案件。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2018年,制定印发《甘州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甘州区2018年度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甘州区2018年农村炉烟炕烟污染治理方案》《甘州区20182019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推进燃煤锅炉、农村炕烟炉烟、扬尘管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大气办积极采取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的督查形式,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检查,重点对垃圾秸秆禁烧、燃煤锅炉整治、燃煤煤质管控、渣土车道路运输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下发督办通知75份、督查通报4期、督办通知书2期、现场移交单58份、巡查督办通知单6份。完成燃煤锅炉1943473.4蒸吨,其中清洁能源改造3282.3蒸吨,达标治理973173蒸吨,淘汰拆并1948.9蒸吨,持续监管巩固781蒸吨,洁净煤燃烧3988.2蒸吨;对城郊及周边11个乡镇推广使用新型农村节能环保暖炕,免费为1508户扶贫户土炕进行改造,完成土炕治理16663铺;加大扬尘管控和处罚力度,落实建筑工地“6100%”和“四个一律”管控措施,督促交警、运管部门密切配合,设置固定检查点与流动检查哨,落实“一违三罚”措施;持续加大城市保洁、道路机械化湿扫和洒水作业力度,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6%以上,城市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督促工信部门加大煤炭市场整治力度,规范煤炭交易市场日常运行,坚决杜绝私拉乱运、走街串巷的煤炭交易行为,确保辖区内优质洁净煤销售和使用全覆盖;乡镇禁烧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尤其是“点火冒烟”现象明显减少。全面实施山丹河污染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业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依托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实施张掖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级A+),投资约8852万元,对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的基础上,总磷和氨氮达到四类水体环境质量标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行动,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对全区6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装完成标识牌,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实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张掖段甘州区农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项目,开展甘州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20182020)前期工作,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编制甘州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研报告,采用PPP项目BOT运行模式,由第三方建设,建设及运营费用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模式”,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全区农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逐年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涉水行业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省政府8月批复甘州区城区第二水厂水源地废除,备用水源地正在加快进度建设当中。三是制定印发《甘州区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立甘州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全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和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其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的核查工作,与张掖市大弓农化有限公司、张掖市三益化工外贸有限公司、张掖市垃圾处理厂三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全区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2018年,甘州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推进祁连山和黑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甘州段)及自然保护区外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在“绿盾2017”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治整改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涉及125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市区验收。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涉及全区的人类活动核查点共29处,按照功能区分类,保护区外10处、核心区5处、缓冲区1处、实验区13处,已全部整改完毕。每季度对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家级)、甘州区东大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国家级)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生态环保问题。二是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督察张掖期间,移交甘州区环保局牵头办理信访问题共8件,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共9项,其中8项已完成整改、1项正在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张掖期间,移交甘州区环保局牵头办理信访问题共7件,其中完成整改4件,剩余3件正在跟踪落实整改。三是省级环保督察期间共接到大气污染类群众信访投诉问题42件,现场发现问题3件,共计45件,所有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市、区验收。

【环保执法】 依法开展环境监察工作,重点加大企业环境监察力度,加强对污染源现场监察频次,对各类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涉危涉重等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项目180家,查处违法案件35件、罚款200.16万元。依法查处区工商质监局移送煤质不合格的单位,处罚使用不合格煤质的企事业单位7家,罚款10820元。完成滨河水源地保护区内张掖市弘达工程有限公司拆除、恢复原状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前进牧业挂牌督办问题正在积极整改,24家“散乱污”企业整改完成11家、正在整改13家。

(石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