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明永镇:赶集日里话安全 交通法规入人心
为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精细化治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5月14日,明永镇联合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镇集贸市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赶集日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工作人员聚焦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警示预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电动车安全出行等重点,通过现场宣讲、警示片播放、有奖问答等形式,结合全区近年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开展接地气的讲解。在现场播放事故警示视频时,中南村村民张大爷看完电动车碰撞事故的案例后连连摆手感叹:“这骑电动车的人真是太惨了,被车撞了,头盔却从车筐里飞了出去。要是当时好好戴在头上,肯定不会受这么重的伤!”工作人员见状立刻上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为张大爷和现场群众细致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依据和防护要求。现场为张大爷赠送了一顶符合3C认证标准的安全头盔,一步步演示了调整束带、检查贴合度的正确佩戴方法。同时,教大家通过看认证标识、按压壳体测试硬度等方式,辨别劣质头盔和正规安全头盔。工作人员还为群众现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册。手册内容翔实,不仅涵盖了常见交通标识识别、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驾驶人及乘车人安全常识等通用内容,还专门针对农村出行特点,重点标注了三轮电动车尾部灯光缺失、夜间驾车不“亮尾”、违法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农村道路突出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工作人员通过细心解答,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养成安全出行习惯。同时,还为前来赶集群众的电动车尾部免费粘贴了反光标识,提醒大家夜间出行务必正确使用车辆灯光,并保证反光标识清晰可见。宣传活动现场人头攒动,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在最后的有奖问答环节中,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刚才讲解的头盔佩戴要求、交通标识含义等内容出题。群众纷纷抢答,答对的村民不仅可拿到头盔、反光标识等安全小奖品,还把交通安全常识扎扎实实记在了心里。

据悉,此次活动覆盖赶集群众1500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粘贴反光标识100余条,送出安全头盔50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条。活动切实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了群众“家门口”。

下一步,明永镇将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长期民生工作持续推进,建立赶集日定点宣传、重点村巡回宣讲的常态化机制,持续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精准化安全科普。同时,联合交管部门大力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重点针对农用车无牌无证、非标电动车上路、农村道路平交路口警示标识缺失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农用车、非标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引导与动态管理,全面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为群众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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