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甘州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860785,电子邮箱:gzqhbzhb@163.com;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甘州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至9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16
问题表述:面源污染管控力度不够,甘州区沙井镇上游村、明永镇下崖村等道路两边焚烧秸秆和垃圾的问题较为普遍。
整改目标:农业面源污染监管网络更加健全,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1.我区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专项行动,先后印发《甘州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甘州区集中整治影响群众切身利益涉农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州区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压实全域部署、全域排查、全域整治工作责任。紧盯田间地头、道路沿线、村社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对沙井镇上游村、明永镇下崖村开展重点巡查整治,同时,督促各乡镇举一反三、全面摸排辖区内秸秆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烧隐患点位。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紧盯农忙关键节点,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整治力度,规范秸秆堆放、清运和处置流程,从源头上防范杜绝秸秆、垃圾随意堆放及露天焚烧问题。同时强化督导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管控不到位的乡镇及时提醒约谈,倒逼各项管控举措落地见效,全面筑牢秸秆禁烧和生态防护安全防线。
2.严格落实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制度,督促各乡镇制定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区、乡、村和组四级网格管控体系,构建全域覆盖、上下联动、闭环处置、高效运转的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格局。聚焦春播秋收关键期,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村组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动态巡查,及时劝导制止各类露天焚烧行为。建立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立行立改、现场处置,坚决杜绝火势蔓延和问题反弹回潮。
3.积极对上衔接,主动谋划申报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已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甘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书》,充分依托我区现有99家秸秆收储运主体,搭建市场化收储运网络,引导主体加大秸秆回收力度,重点开展饲料化收储利用,通过粉碎、青贮、氨化等方式,将秸秆转化为畜禽饲料,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良性发展。同时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宣传引导格局,利用宣传栏、公众号、视频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推送秸秆禁烧政策法规、综合利用技术和露天禁烧反面典型案例等内容。常态化开展入户宣传、现场劝导、政策解读,普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好处和露天焚烧危害,切实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和秸秆综合利用自觉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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