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中共甘州区委办公室(甘州区档案局)
甘州区档案馆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能,全面真实记录甘州区发展历程,守护地方历史文脉,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及个人,征集散存于社会具有永久保存、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反映甘州区各个历史时期的、具有资政育人、历史研究价值的纸质、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各类载体档案资料,均在征集之列。
1.体现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重大革命事件、革命人物相关勋章、证件、旗帜、老照片、音像,老红军、老战士口述史料等;
2.各历史时期形成的谕旨、诏书、手谕、奏折、公报、告示、嘉奖令、委任状、契约、票据、证照、货币、族谱、家谱、墓志、碑文、牌匾、小报、传单、印章、奖章、旗帜等档案资料;
3.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视察甘州形成的文字材料、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以及用过的实物等档案资料;
4.反映本区域内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点工程、重大活动、历史变迁、地域地形、水文气象、物资资源、自然灾害、风土人情、民间传说、名胜古迹、文化曲艺、奇闻轶事、地图、照片、书籍、报刊等档案资料;
5.各部门编印的各类史、志、鉴、大事记、图书、报刊、杂志、画册、图集、内部刊物等档案资料;
6.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及干部职工在工作期间或其他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的市级(含市级)以上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锦旗等荣誉实物档案;本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名优产品、被授予的“国”字号、“老”字号等荣誉牌匾;
7.其他能反映甘州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等有参考价值的各类文字、声像、实物和口述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全部归国家所有,捐赠物品在陈列或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信息。捐赠史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向档案馆捐赠的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捐赠人必须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无争议,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捐赠人承担。
2.有偿征集。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对具备重要保存价值、权属清晰且持有人自愿出让的档案资料,由区档案馆按规定程序有偿收购。
3.仿真复制。权属持有人不愿捐赠、出售且希望留存原件的,经协商一致,区档案馆可留存档案复制件。
4.委托代管。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档案资料寄存到区档案馆委托代管、科学管护,征得寄存方同意后合理利用、适时展陈。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所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区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寄存者凭存单可免费随时查阅。
三、征集要求
所提交档案史料应当真实、原始、合法。有捐赠、寄存或提供线索意向的单位、个人,可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电话、信函、邮箱联系对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州区档案馆(甘州区滨河新区政府会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高晓梅、殷媛媛
联系电话:8212824、18093605996、18093640251
邮箱:gzqdag@163.com
五、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捐献史料、提供档案线索,共同守护甘州珍贵历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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