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甘财建〔2026〕51号)和《张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张财建〔2026〕1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90万元,为规范高效使用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区畜牧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方案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办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农业农村局901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936-8212343
邮箱:gzqnyncj2025@163.com
征求意见期限:2026年8月11日-8月17日
附件:《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1日
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项目承担单位:甘州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日常监管单位: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市州监管单位:张掖市畜牧兽医局
省级主管部门: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甘财建〔2026〕51号)和《张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张财建〔2026〕19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90万元。为规范高效使用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区畜牧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肉牛全产业链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圈舍改造、良种推广、智能设备升级及粪污处理等生产端建设,同步完善加工、冷链仓储等流通短板,强化产销衔接,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应急调控能力,确保资金精准投向稳产保供与产业升级,严禁挤占挪用,切实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
二、资金安排
2026年中央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甘州区共计490万元,资金按三大板块切块分配:肉牛生产环节245万元、肉牛流通加工环节185万元、肉牛稳产保供环节6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已享受过同类项目资金的主体不再支持。单个主体只限于享受一个方面项目补助资金。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肉牛生产环节(245万元)
1.新建肉牛高标准养殖场(区)补助
(1)扶持对象:2025年以来甘州区范围内新建并登记备案的高标准肉牛养殖场(区)。
(2)扶持内容:支持养殖主体新建高标准养殖圈舍。
(3)奖补标准:采取统一建设、集中养殖,存栏肉牛达200头、500头、800头以上的,经验收合格,每个养殖场(区)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2.肉牛养殖场(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
(1)扶持对象:甘州区范围内依法登记备案、正常生产经营的肉牛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
(2)扶持内容:支持养殖主体当年翻新改造牛舍主体、饮水饲喂设备、智能监控、消毒室、青贮窖、无害化处理暂存点、粪污处理设施等设施设备,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
(3)奖补标准:翻新改造养殖设施设备,经验收符合补助要求后,按实际合规投资额30%予以补助,单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肉牛养殖贷款贴息
(1)扶持对象:甘州区范围内正常生产经营肉牛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养殖专业合作社。
(2)扶持内容:用于2026年1月1日以来肉牛养殖生产经营性的一年期以上银行贷款给予贴息,循环使用贷款不予贴息。
(3)奖补标准:按照当年实际贷款额度的2%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肉牛流通加工环节(185万元)
1.屠宰加工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1)实施主体:甘州区范围内注册正常运营的肉牛屠宰加工企业。
(2)建设内容:升级改造现有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线、排酸库、抽氧、排风、清洗消毒系统等。
(3)补贴标准:按设施设备购置建设费用的30%补贴,单个主体不超过30万元。
2.冷链设施设备建设
(1)实施主体:甘州区范围内注册正常运营的肉牛屠宰加工企业。
(2)建设内容:支持企业当年建设制冷设施设备。
(3)补贴标准:支持企业建设容积500立方米以上的冷冻库(-18℃),按实际合规投资额30%予以补助,单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三)肉牛稳产保供环节(60万元)
1.生产与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购买数字化采集移动终端设备(PAD)20台,单个不超过5千元,配备给负责填报畜禽产能调控、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监测评估、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的工作人员和检疫出证的官方兽医,用于每月现场采集牛羊存出栏、能繁母畜数量、仔畜价格、畜牧业节水、动物检疫等数据的录入及出证工作。
2.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购买肉牛卡环式动物检疫验讫标志150万枚,单个不超过0.2元,用于屠宰检疫合格后的牛胴体及副产品外包装加施,规范屠宰检疫操作流程,落实屠宰环节检疫监管责任。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牛肉、牛肝等300批次产品定量抽样监测,费用预计20万元。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夯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基础,筑牢肉牛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四、项目实施期限和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期限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项目进度安排
1.方案编制与报批阶段(2026年7月上旬—8月中旬)
(1)7月上旬—7月中旬:梳理产业短板、细化绩效指标,编制本实施方案、配套绩效目标表、领导小组及技术小组名单;
(2)7月下旬—8月中旬:报送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审核、批复、备案,同步印发实施。
2.项目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8月下旬—11月上旬)
(1)肉牛生产环节(8月下旬—10月上旬):发布项目申报公告,组织养殖场、合作社申报;乡镇实地核查经营资质、场区建设现状;区级评审公示后开工建设。同步开展改造补助、贷款贴息、防疫设施项目验收及奖补核算。
(2)流通加工环节(8月下旬—11月上旬):组织屠宰加工企业申报屠宰加工企业生产线、排酸库、抽氧、排风、清洗消毒系统及制冷设施设备等;区级现场核实建设方案,督促企业按期完成设备安装、冷库施工。
(3)稳产保供环节(10月上旬—12月上旬):完成PAD终端采购配发、购买肉牛卡环式动物检疫验讫标志、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产品定量抽样监测。
3.项目验收阶段(2026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
由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所辖乡镇验收,验收合格后所辖乡镇申请区级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市畜牧兽医局复核备案。
4.资金拨付与绩效收尾阶段(2026年12月)
区级汇总全部合格项目补助清单,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资金至实施主体对公账户;完成项目全部资料归档、绩效自评,形成年度资金使用总结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五、项目管理
(一)加强项目调度。定期开展调度和指导工作,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实施内容,及时将项目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平台进行更新。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甘肃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80号)要求使用管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效使用。项目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账户。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追回补助资金,并取消有关企业项目资格,确保项目资金高效使用。
(三)严格检查验收。建立区乡联动机制,区农业农村局与乡镇定期沟通,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并协调解决难题。区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监管、审核与拨付。区农业农村局成立技术小组,负责项目联系、指导、监管及核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级、省级相关部门报告。验收实行“乡级初验+区级验收+市级复核”模式,项目主体备齐身份信息、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ﻪ、土地手续、环评手续、水资源论证、开户许可、合同票据及影像资料等材料后,向所在乡镇申请初验,合格后报区级验收,结果由市级复核备案,市局适时抽检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和部局协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成立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协调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项目各项任务指标。
(二)加强技术指导。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工作技术小组,负责联系、指导、监管、组织核验等,不定期到场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及时掌握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确保项目落的实。
(三)严格绩效考评。项目实施完结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实施全过程各环节资料,围绕项目任务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自验,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工作技术小组
3.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东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代俊周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海军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铁军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韦志翔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张 翔 小满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管小东 党寨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米永康 碱滩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张永博 沙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 超 大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 东 甘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景 亮 乌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来 鹏 三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 博 上秦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田 钰 安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韩世超 靖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马 磊 龙渠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王亮亮 平山湖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蔡 顺 长安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高志锋 明永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李元泽 花寨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韦志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负责人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甘州区202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技术小组
组 长:
韦志翔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副组长:
赵兴友 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产业股股长
刘彦甫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副站长、高级畜牧师
汤天元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副站长、高级兽医师
汉吉业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副站长、高级兽医师
朱小成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副站长、高级兽医师
成 员:
常 嵘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吴 肃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
史玉萍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黄文革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赵永虎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冯秀娟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赵福堂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正高级兽医师
宋建红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党新瀚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
汪 龙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
赵 海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
许 鸿 区畜牧兽医工作站高级兽医师
附件3
202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 ||||
项目名称 | 2026年度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央财政部分 | |||
中央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省级财政部门 | 甘肃省财政厅 | |||
省级主营部门 |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金额 | 490 | ||
其中:中央补助 | 490 | |||
地方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落实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政策,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牛羊)产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 100% | |
项目实施完成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100% | ||
项目质量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方案制定备案及时性 | 收到奖励资金60日内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牛羊出栏量保持稳定 | 不低于上年水平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牛羊存栏量保持稳定 | 不低于上年水平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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