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甘州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860785,电子邮箱:gzqhbzhb@163.com;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甘州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至6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36
问题表述:张掖市提供资料显示不存在无证取水井,但抽查发现,甘州区中石油张掖油库、天元包装材料、甘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甘州区城市垃圾处理厂、张掖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5口井无证取水。张掖市甘霖速生用材公司2-8号井位于超采区,甘州区将原审批的36.14万立方米取水许可注销后,违规审批42.14万立方米取水许可。
整改目标: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依法依规关闭无证取水井。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8月,对甘州区中石油张掖油库、张掖市天元包装材料公司、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区城市垃圾处理厂、张掖市经开区污水厂5家单位无证取水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拆除无证机井取水工程设施5眼,全部实施封闭关停。同时,对张掖市天元包装材料公司、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区城市垃圾处理厂、张掖市经开区污水厂4个单位无证取水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目前,关停机井封闭状况完好。二是依法对张掖市甘霖速生用材公司2-8号原审批的42.14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进行撤销。2025年8月25日,区水务局依法依规重新核发取水许可证,许可水量36.14万立方米。三是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无证取水、违规取水等行为,对2026年以来发现的10起水事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