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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一期受理及发放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5-18 09:00 编辑录入: 甘州区教育局审核 来源: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一期)受理及发放公告》的统一部署,结合张掖市甘州区实际,现将张掖市甘州区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一期(线上续贷)的受理及发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简要说明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确定贷款金额。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为5年。本期续贷特别要求:请在申请时按“剩余在校学年数 + 15年”填写贷款年限,例如剩余在校时间为2年,则填写17年。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

二、第一期办理时间与方式

(一)办理时间:2026年5月15日开始,9月30日截止。

(二)办理方式:本期以线上续贷为主,建议续贷学生优先选择线上办理。请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按系统提示完成续贷申请。

(三)线上续贷实名认证要求:2022年前首贷(结算机构为支付宝)的,通过支付宝APP认证;2022年、2023年首贷(结算机构为平安银行)的,通过平安银行APP认证;2023年、2024年、2025年首贷(结算机构为交通银行)的,通过交通银行APP认证。完成认证后即可在线签订合同,无需到现场。

三、续贷申请特别注意事项

请务必逐条核对以下事项,否则可能导致申请退回或审核不通过:

(一)贷款年限:严格按照“剩余在校学年数 + 15年”填写,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

(二)贷款金额: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000元,请根据家庭经济实际及学费、住宿费需求合理确定。

(三)信息准确性:续贷申请中所有内容不得出现任何错别字或错误信息,填写后请反复核对后再提交。

(四)提交后确认:提交成功后请留意系统审核状态,如被退回请按要求修改或致电询问后重新提交。

四、回执录入与发放安排

(一)回执录入:借款学生办理贷款后,请及时将《贷款受理证明》提交给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并提醒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执录入,否则会影响贷款发放进度。

(二)贷款发放:在完成申请、合同审核、回执录入等全部手续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将及时发放贷款。

五、重要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及甘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会因办理或发放助学贷款要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支付任何费用,请谨防诈骗。

首贷学生(含第一次申请)及需线下办理续贷的学生,请关注本中心后续公告(预计7月1日开始办理)。

六、联系方式

如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甘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咨询电话:0936-8636040

办公地址:甘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滨河新区政务大厅二楼四号厅教育窗口)

请广大学生相互转告,按时完成线上续贷申请,确保贷款顺利受理与发放。

特此公告

                                   甘州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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