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甘州区2026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张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张财农[2025]59号)、《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安排计划的通知》(张牧医函[2025]19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管好用好2026年“先打后补”补助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甘州区2026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使用方案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农业农村局912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936-8212343
邮 箱:445916518@qq.com
征求意见期限:2026年4月1日-4月5日
附 件:《甘州区2026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甘州区2026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思路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市动物强制免疫有关政策安排,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策略,切实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按照强制免疫苗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原则,全面推行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进一步完善强制免疫政策和机制,提高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效果,全力保障我区畜牧业安全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二、补助要求
(一)补助病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
(二)补助条件。以各乡镇2025年摸底上报的2026年计划实施“先打后补”养殖场为基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
(三)补助标准。口蹄疫每年猪不超过2元/头,牛不超过4元/头,羊不超过1元/只;高致病性禽流感每年肉鸡不超过0.3元/只,蛋鸡和种鸡不超过0.6元/只;小反刍兽疫每年羊不超过0.3元/只进行补助。单个大型养殖场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养殖企业(集团)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补助数量核定。牛、羊、猪补助数量以存栏+出栏产地检疫数为准。产蛋鸡的补助数量以引进时鸡苗和育成鸡的产地检疫数为准;肉鸡的补助数量以出栏时的产地检疫数为准,本年度未有出栏的,以引进鸡苗时的产地检疫数为准。
三、补助程序
(一)注册申请。实行“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须在政府规定的平台进行注册,如实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所在乡镇对养殖场户注册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并及时告知养殖场,督促其自行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对申请信息存疑的,区农业农村局或者委托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核实。3月31日前完成注册申请、审核,4月10日前由区农业农村局将有关注册、审核信息及平台系统管理人员信息汇总报市畜牧兽医局。
(二)信息录入。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强制免疫计划要求,自行采购农业农村部批准使用的疫苗,实行程序化免疫,并适时进行补免。免疫后及时通过政府规定的平台据实录入存栏数量、免疫畜禽数量和疫苗用量等相关免疫信息。
(三)效果评价。每个“先打后补”养殖场每年须由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开展2次免疫效果检测(春秋各1次),每次抽样数量不少于30份,抗体合格率须达到70%(含)以上,并将检测报告上传信息管理系统。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养殖场户须上传补免后的监测结果。
(四)补助申报。2026年度“先打后补”核定周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日。养殖场户须在2026年11月1日前将相关补助申报资料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局。
(五)补助核定。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乡镇负责对申报信息进行实地查看、初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终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养殖场户申报信息、监测结果以及监督检查信息等情况,确认是否给予补助,并根据补助标准和补助数量确定补助金额。
(六)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在11月30日前完成“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审核、公示、拨付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先打后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备案统计、宣传培训、申报审核、抗体抽检、监督检查、资金发放以及数据上报等工作。负责抽查核实畜禽数量,在平台上进行资质申报和补助申请审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做好配合工作,负责“先打后补”宣传动员、摸底统计和申报审核等工作。
(二)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畜禽强制免疫义务,采购国家批准的合法疫苗,按程序实施强制免疫,做好免疫档案记录,主动申报“先打后补”,接受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免疫抗体监测采样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主抓全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相关乡镇分管领导主抓辖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要结合防疫工作实际,根据方案制定具体“先打后补”实施细则,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流程,确保规范有序实施“先打后补”政策。
(二)规范资金使用。我区“先打后补”所资金已按照《张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张财农〔2025〕59号)文件下达,要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拨付时限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场户。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先打后补”政策解读、宣传和政府规定的平台使用操作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先打后补”政策应知尽知、在线操作应会尽会。督促养殖场户及时收集整理好所有疫苗购入凭证、免疫档案、引种记录、检疫票据等证明性材料。
(四)创新工作机制。在“先打后补”工作方案规定的补助程序基础上,申请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可不提供疫苗购买发票。区农业农村局支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扩大兽医社会化服务的范围,参与“先打后补”申报、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射、免疫抗体检测等服务工作。
我局已于2026年1月16日下发了《关于推荐申报2026年动物防疫“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的通知》,各乡镇已将符合条件的“先打后补”规模场名单(包括名称、地点、规模、养殖品种等)报我局备案。我局已通知相关规模养殖场开展2026年“先打后补”工作。政府规定的平台系统使用问题请各乡镇、相关规模养殖场与区畜牧兽医工作站管理人员联系(联系人:赵永虎,联系电话:0936-8212343)。
附件:
1.202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目录
2.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申请表
3.养殖场参加“先打后补”承诺书(样式)
4.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疫苗补贴经费申请表
5.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疫苗补贴经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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