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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3-06 15:39 编辑录入: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来源:

为做好全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反馈时间截至2026年3月17日。欢迎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书面意见建议请邮寄至: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大厦306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zqjgz.2004@126.com。

附件:《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6日

甘州区2026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加快转变全区农业生产发展方式,推动主导产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化、持续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促农增收为目标,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载体,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开展多样化、多元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2026年紧盯玉米“种、防、收”生产关键环节,聚焦水肥一体化、绿色统防统治技术集成应用和玉米机械收获关键环节,在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且基础条件好、农户积极性高的沙井镇、明永镇、甘浚镇、碱滩镇、小满镇等玉米基地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面积(A10.85万亩,稳步提升社会化服务机械装备和科技服务水平,引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折算,综合托管系数分别为:耕(A10.35、种(A20.26、防(A30.13、收(A40.26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产业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采取“专业化服务组织制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专业化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服务模式,对玉米“种、防、收”环节进行生产托管服务。

(二)服务作业标准。作业机手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作业环节到位。“种”要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做到科学配方施肥,土壤综合肥力不断提高,土壤得到有效改良;“防”要应用绿色统防统治技术,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均匀,覆盖无死角,植保机械平缓作业;“收”要应用先进收获作业设备,做到应收尽收、干净彻底。具体标准以服务合同为准。

(三)资金使用计划。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下达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868万元,计划全部用于玉米“种、防、收”环节生产托管服务。按照“单环节托管和单季农作物生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规定,结合“综合托管系数”,计划在种环节实施30万亩左右,每亩补贴20元;防环节实施18万亩左右,每亩补贴10元;收环节实施3.6万亩左右,每亩补贴上限不超过25元(具体按种环节与防环节补贴完成后剩余项目资金与收环节纳入的作业补贴面积均摊),实际补贴金额按各环节实际作业服务面积核算确定。对于接受服务并参与社会化服务创新示范的单个规模农业经营主体,每亩补贴低于农户补助标准至少2元,且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026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支出内容

计划实施面积(万亩)

计划金额

(万元)

支出标准、数量及测算

备注

种(水肥一体化

30

600

每亩补贴20

补助按照实际作业服务面积计算

18

180

每亩补贴10

3.6

88

每亩补贴上限不超过25元(具体环节与防环节补贴完成后剩余项目资金与环节纳入的作业补贴面积均摊)

合计

51.6

868

---

---

各环节计划实施面积在财政补贴资金总量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面积。2026年度以后批次的中央财政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本方案执行,其中计划实施面积和金额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任务和要求确定。

(四)项目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项目村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和小农户进行补助。项目资金按照服务组织享受30%、农户享受70%的比例分别兑付。

三、实施流程

(一)筛选服务组织。发布项目服务组织申报遴选公告,公开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无不良记录、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作为项目服务组织。以“公平竞争、规范择优”为原则,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生产托管应具备的标准,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入选服务组织名单与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实施。每个环节选择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

(二)签订服务合同。将集中连片的玉米生产基地作为项目实施区域,由入选的服务组织与自愿接受托管服务的村、农户及打造社会化服务创新示范基地的经营主体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合同签订后由实施项目的服务组织和项目实施村共同填报《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附件2),向其托管服务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报备,社会化服务项目报备面积总量实行区级调控。

(三)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及时规范提供相关生产托管服务,并收集整理好托管服务影像资料。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乡镇对项目实施区域、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严格把关。同时,做好项目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申请补助资金。服务项目当季服务完成后,由服务组织填报《2026年甘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任务统计表》《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户补助花名册》《甘州区2026年服务组织开展玉米生产托管服务农户花名册》(附件456),提交《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表》(附件7)与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向实施项目的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逐级申请验收、申请补助资金。按照实际服务作业量申请补助,作业费中农户自筹部分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协商收取。

(五)逐级验收项目。以村为单位,按照服务环节,对完成服务项目,达到服务合同要求和作业服务标准,验收资料整理齐全的,遵循“及时、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附件9),采取资料审查、信息核查、农户抽查等方式,科学严谨规范务实地开展项目验收。项目资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全环节。

1.村级验收。村委会对托管服务农户姓名、面积、补助信息等进行全面核验,项目经村级验收、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公示分户托管服务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无异议后报请乡镇政府审核验收。

2.镇级验收。乡镇对所辖区域内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全覆盖审核验收,重点对项目完成面积、完成质量、验收资料数据信息、农户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查验。要注重项目日常监管,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检查。项目完成后,按照不低于接受服务农户总数10%的比例,采取实地核实或对照土地确权面积等方式进行抽查并填报《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抽查表》(附件8),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政府以服务组织实施的项目村为单位填报《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3),连同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资料一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镇对所辖区域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情况、验收资料审核要把好质量关。

3.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各相关乡镇对服务组织每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和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区级抽查复核服务组织作业服务村的比例不低于30%。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公示项目验收结果、财政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等信息(其中接受补贴农户的信息仅限于村级公示)。项目实行竞争机制,对各环节验收合格的项目达到任务计划数量时即行终止,不再接受补助申请。对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群众意见突出、工作不配合的服务组织取消项目实施资格,向优势组织倾斜。

(六)兑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助标准和验收核定的实际作业面积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区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62月—3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

(二)实施阶段(20263月—11月)。3月-4月,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服务组织,4月一11月,按照项目时间及服务要求,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并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同步进行督导、抽查复核并及时验收、兑付项目资金。

(三)总结阶段(202612月)。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组织领导,设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项目沟通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服务、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序推进、规范实施。各相关乡镇要加强社会化服务质量的跟踪和后续监管,严格规范玉米托管各环节操作,指导村级组织号召群众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服务组织规范作业管理、保障服务质量。

(二)严格项目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植保无人机、收获机械作业监测终端数据信息,提高项目监管效率。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资金使用专用台账,严格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弄虚作假的服务组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资格。

(三)积极宣传引导。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要通过网络、宣传栏、横幅等载体,结合各类培训,大力宣传解读政策,使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及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项目落地的良好氛围,有效扩大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

附件:

1.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

2.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

3.2026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

4.2026甘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任务统计表

5.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户补助花名册

6.甘州区2026年服务组织开展玉米生产托管服务农户花名册

7.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表

8.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抽查表

9.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

附件1-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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