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
沙井镇人民政府:
根据《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张发改投资〔2026〕23号)要求,现将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转下达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与项目安排
甘州区沙井镇2026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达414万元,此次转下达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379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铺设渗水砖3682.9平方米、平整场地69203平方米、新建水渠900米、路缘石7458米、敷设管道5千米,并配套其他附属工程。预计该项目可吸纳当地劳动力98人,发放劳务报酬168万元,占中央资金的比重为44.33%。你镇要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的”的政策内涵,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组织实施要求
请你镇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甘肃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切实将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作为重点,压紧压实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强化定期调度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并取得实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通过务工实现增收。
(一)强化群众务工组织工作。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主要面向本辖区内的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以及符合条件的低彩礼、零彩礼农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群众等重点群体。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需与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严格把控劳务报酬发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时足额向务工群众支付劳务报酬,规范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指导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依法依规公示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监理单位要将群众务工管理及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管理规范。我局在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时,将把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实际支付金额以及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等作为关键验收指标予以重点核查。
(三)拓展多元化赈济模式。要认真落实“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资金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调度并进行实地指导,对以工代赈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同时,你镇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控与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附件:甘州区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
甘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甘州区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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