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关于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我局采取“财政为主、三方为辅”的模式,成立由监督和绩效管理股、业务股室、第三方机构组成的评价评估小组,开展了2025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估工作。对全区17个区级重点项目、4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5个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及4个部门绩效目标管理、6个部门单位习惯过紧日子分别开展财政重点评价评估。项目涉及了项目涉及了水利、教育、环保、公共设施、基本民生等各领域。现将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价情况
重点绩效评价的17个项目,评价结果等次为“良”的14个,占比82.35%;评价结果等次为“中”的3个,占比17.64%。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4个单位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1个,占比25%;评价结果等次为“良”的3个,占比75%。
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的5个乡镇评价结果等次为“良”的3个,占比60%;评价结果等次为“中”的2个,占比40%。
部门绩效目标管理评估的4个单位评估结果等次为“良”的2个,占比50%;评价结果等次为“中”的2个,占比50%。
习惯过紧日子评估的6个单位评估结果等次为“优”的1个,占比16.67%;评价结果等次为“良”的3个,占比50%;评估结果等次为“中”的2个,占比33.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等次为“良”。
二、结果应用
根据《甘州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区委办发〔2024〕1 号)《甘州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甘州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等“6+1”办法和规程,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在财政政策支持范围内,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安排。
三、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应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融入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全过程,实现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针对绩效重点评价评估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和分析原因,落实整改。优化绩效管理流程,将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审核责任分工,压实协调联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严格把关无效支出或低效支出,杜绝闲置浪费、重复建设、资金趴窝等现象,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附件:2025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估结果通报表
甘州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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