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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8-11 15:35 编辑录入: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来源: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甘农领办发〔2024〕30号)精神,进一步支持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创新扶持模式,降低经营风险,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全区畜牧业发展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甘州区农业农村局618室

联系电话:0936-8610505

电子邮箱:416839023@qq.com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附件: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甘农领办发〔202430号)精神,进一步支持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创新扶持模式,降低经营风险,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建立经营主体贷款政府贴息企业运营国有担保”金融扶持模式,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支持肉牛养殖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等经营主体参与建立“养殖场(户)育肥龙头企业屠宰”的利益联结机制,整合畜牧业项目资金,鼓励支持经营主体肉牛就近屠宰加工,促进全区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龙头企业增效、养殖农户增收、肉牛产业升级。

二、实施对象及期限

(一)实施对象

全区范围内肉牛养殖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农户和屠宰加工龙头企业。

1.养殖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良好的肉牛养殖企业。 

2.合作社依法登记、运营规范的养殖专业合作社。 

3.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一定产业基础,有意愿参与肉牛养殖的村集体。 

4.养殖农户信用良好、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肉牛养殖户。

5.龙头企业。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二)实施期限

2025-2027

三、运作模式

(一)债权投资合作模式

在全区范围内遴选有意愿、信用良好、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等肉牛经营主体由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贷款整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和衔接资金,对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贴。经营主体将贷款以债权投资形式投入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与龙头企业各乡镇及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投资合作协议》,专项用于龙头企业肉牛养殖、加工屠宰等环节。龙头企业负责生产经营贷款经营主体不参与具体生产管理。

1.实施步骤

1摸底遴选。乡镇组织开展宣传摸排有意愿参与的肉牛经营主体认真开展条件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填写《贴息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交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审核

2)审核放贷。银行对提出申请的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同时与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后,银行发放贷款,财政同步给予贴息。 

3)运营管理。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各乡镇及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投资合作协议肉牛经营主体将资金转入龙头企业专用账户。龙头企业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开展生产经营,定期向各乡镇、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农业农村局资金和生产经营情况按期支付分红担保费。

2.收益分配。肉牛经营主体每年获得债权投资4.5固定分红。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向使用债权投资龙头企业收取债权投资1%的担保费。龙头企业以债权投资获得生产经营收益并于每年1225日前支付分红和担保费

3.资金监管。使用债权投资龙头企业单独设立专项监管账户,由各乡镇、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农业农村局共同全程监控债权投资资金流向龙头企业每月提供资金使用情况

4.风险防控。为有效降低贷款资金使用风险,使用债权投资的龙头企业向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低于贷款总额200的抵押资产(有效资产等)进行抵押担保。各乡镇、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农业农村局对资金使用和生产经营实行动态监测。若龙头企业无法履约,由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代偿本息后,依法追偿其抵押资产。

5.退出机制。合作期满经营主体可选择续签协议或收回本金退出龙头企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额资金。若经营主体或龙头企业提前退出需支付对方债权投资资金3违约金。

(二)养殖屠宰合作模式

鼓励各类肉牛经营主体就地销售屠宰加工肉牛,龙头企业按照不低于本地活牛单价1-2公斤的价格收购。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约定收购肉牛标准、价格、账期等具体事宜,建立稳定供销合作关系。对向本地屠宰加工龙头企业销售肉牛的各类肉牛经营主体,通过收购肉牛溢价获得收益。同时整合粮改饲等畜牧业项目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肉牛经营主体发展肉牛养殖,相关项目按照项目方案要求实施。龙头企业就近收购肉牛屠宰加工获得生产经营收益。

、保障措施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乡镇政府负责贷款经营主体遴选,配合做好贷款发放、贴息资金兑付、日常监管等具体事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经营主体审核确定、技术指导贴息资金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贷款贴息审核,确保财政贴息资金及时到位。合作银行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做好贷款主体征信评估确定贷款额度贷款发放、贴息核算等工作。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做好贷款担保和资金监管使用。

附件: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工作专班

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工作专班

组 长:陈志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东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李天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代俊周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云德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局长

        周国齐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英军 区春分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  毅  大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海洋  小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柴  玉  党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滚多龙  碱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晓云  三闸镇人民政府镇长

        武学珍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超  花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娟娟  安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向阳  靖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莉  上秦镇人民政府镇长

        任学斌  龙渠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克勤  新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三海 家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晓东  明永镇人民政府镇长

        再  雅  平山湖蒙古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卢自秀  沙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牛文杰  甘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金福  乌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东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的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专班如有变动,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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