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聚焦甘州>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联农带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08-11 15:35 编辑录入: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来源: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甘农领办发〔2024〕30号)精神,进一步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创新扶持模式,降低经营风险,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全区畜牧业发展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联农带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中心甘州区农业农村局618室

联系电话:0936-8610505

电子邮箱:416839023@qq.com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附件: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联农带农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联农带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进一步稳定牛羊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甘农领办发〔2024〕30号)精神,进一步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创新扶持模式,降低经营风险,促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建立“经营主体贷款+政府贴息+企业运营+平台公司担保”金融扶持模式,通过财政贴息贷款支持肉牛养殖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等经营主体参与;建立“养殖场(户)育肥+企业屠宰”的利益联结机制,整合畜牧业项目资金,鼓励支持经营主体肉牛就近屠宰加工,促进全区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企业增效、养殖农户增收、肉牛产业升级。

二、实施对象及期限

(一)实施对象

全区范围内肉牛养殖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农户和屠宰加工企业。

1.养殖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信用良好的肉牛养殖企业。  

2.合作社。依法登记、运营规范的养殖专业合作社。  

3.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一定产业基础,有意愿参与肉牛养殖的村集体。  

4.养殖农户。信用良好、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肉牛养殖户。

5.企业。区内生产经营的肉牛屠宰加工企业。  

(二)实施期限

2025年-2027年

三、运作模式

(一)债权投资合作模式

在全区范围内遴选有意愿、信用良好、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等肉牛经营主体,由平台公司担保贷款,整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和衔接资金,对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贴。经营主体将贷款以债权投资形式投入肉牛屠宰加工企业,与企业、各乡镇及平台公司签订《 债权投资合作协议》,专项用于企业肉牛养殖、加工屠宰等环节。企业负责生产经营,贷款经营主体不参与具体生产管理。

1.实施步骤

(1)摸底遴选。乡镇组织开展宣传,摸排有意愿参与的肉牛经营主体,认真开展条件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填写《贴息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交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平台公司审核。

(2)审核放贷。银行对提出申请的经营主体进行信用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同时与平台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后,银行发放贷款,财政同步给予贴息。  

(3)运营管理。经营主体、企业、各乡镇及平台公司签订债权投资合作协议,肉牛经营主体将资金转入企业专用账户。企业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开展生产经营,定期向各乡镇、平台公司和区农业农村局上报资金和生产经营情况,按期支付分红和担保费。

2.收益分配。肉牛经营主体每年获得债权投资额4.5%的固定分红。平台公司每年向使用债权投资的企业收取债权投资额1%的担保费。企业以债权投资获得生产经营收益,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支付分红和担保费。 

3.资金监管。使用债权投资的企业单独设立专项监管账户,由各乡镇、平台公司和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全程监控债权投资资金流向,企业每月提供资金使用情况。

4.风险防控。为有效降低贷款资金使用风险,使用债权投资的企业需向平台公司提供不低于贷款总额200%的抵押资产(有效资产等)进行抵押担保。各乡镇、平台公司和区农业农村局对资金使用和生产经营实行动态监测。若企业无法履约,由平台公司代偿本息后,依法追偿其抵押资产。

5.退出机制。合作期满经营主体可选择续签协议或收回本金退出,企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额资金。若经营主体或企业提前退出需支付对方债权投资资金3%的违约金。 

(二)养殖屠宰合作模式

鼓励各类肉牛经营主体就地销售屠宰加工肉牛,企业按照不低于本地活牛单价1-2元/公斤的价格收购。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约定收购肉牛标准、价格、账期等具体事宜,建立稳定供销合作关系。对向本地屠宰加工企业销售肉牛的各类肉牛经营主体,通过收购肉牛溢价获得收益。同时整合粮改饲等畜牧业项目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肉牛经营主体发展肉牛养殖,相关项目按照项目方案要求实施。企业就近收购肉牛屠宰加工,获得生产经营收益。

四、保障措施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乡镇政府负责贷款经营主体遴选,配合做好贷款发放、贴息资金兑付、日常监管等具体事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经营主体审核确定、技术指导、贴息资金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贷款贴息审核,确保财政贴息资金及时到位。合作银行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做好贷款主体征信评估、确定贷款额度、贷款发放、贴息核算等工作。平台公司做好贷款担保和资金监管使用。 

附件: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联农带农工作专班

甘州区支持肉牛屠宰加工企业联农带农工作专班

组 长:

陈志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王 东  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

李天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代俊周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云德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国齐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毅  大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海洋  小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柴 玉  党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滚多龙  碱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晓云  三闸镇人民政府镇长

武学珍  长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超  花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娟娟  安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向阳  靖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莉  上秦镇人民政府镇长

任学斌  龙渠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克勤  新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三海  梁家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晓东  明永镇人民政府镇长

再 雅  平山湖蒙古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卢自秀  沙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牛文杰  甘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金福  乌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东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的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专班如有变动,报经区政府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