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甘州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2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甘州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于2025年6月13日前将您的意见建议反馈至甘州区农业农村局(5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8213403
联系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技大厦
邮编:734000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
甘州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甘州区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稳粮保供能力,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 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花钱买机制”原则,整县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推广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粪肥还田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形成有机肥施用长效机制,助力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全面总结五年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全区优势产业带为主,在制种玉米产业优势区和蔬菜产业优势区的沙井镇、党寨镇等17个乡镇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10万亩,推广粪肥还田技术,形成更加稳定成熟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辐射带动实现更大范围内的生态循环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服务主体培育。建立服务主体考核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根据“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未完成2024年项目粪肥还田任务或质量未达标、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服务主体予以调整。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粪肥还田作业标准,通过技术标准宣贯、技能竞赛、科学施用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粪肥还田服务主体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范围,增强服务主体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健全长效运行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扶持 壮大一批有一定运营基础的服务组织,开展粪肥使用全过程服 务、托管式服务、专业化服务,加快有机肥应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转运、施用的服务企业(不含养殖企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大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深入推动种养结合、用养结合、点面结合,重点在蔬菜、玉米(制种)等优质粮食作物上推广粪肥还田机制,主要推广“有机肥生产企业收集处理还田+种植基地”“规模养殖场+粪污简易快速处理+种植基地”“粪污尾菜工厂化处理还田+种植基地”等模式。
(三)积极开展试验研究。在核心项目区设立试验地块,安排以下试验:(1)有机-无机最佳配比试验;(2)肥料利用效率试验;(3)有机-无机配施试验;(4)有机肥矿化速率等试验。以上研究均通过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院地合作、科研试验基地等方式实施。
(四)严格质量监管及效果监测评价。建立粪肥还田检测制 度,建立服务组织粪便收集量以及腐熟粪肥量、还田量、还田面积台账,粪肥腐熟环节采取无线视频监控和随机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粪肥还田前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腐熟堆沤。对每一批次腐熟好的粪肥进行抽样,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原料中抗生素超标的坚决不能使用。同时,按照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所列方法进行总养分含量检测,每批次粪肥检测合格后方能用于还田使用,坚决做到残留不能超标、土壤不污染,不处理的不下田,不达标的不进地,农民不接受的不下地。项目区以5000亩为一个单元,按不同作物、粪肥还田技术模式等要素,建立绿色种养循环试点监测点20个,在项目实施前后对绿色种养循环试点监测点进行取土化验,监测项目实施前后施肥水平、土壤肥力变化动态,开展施肥调查,利用施肥状况调查和土壤化验分析数据,评价粪肥还田效果,为探索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提供数据支撑。
三、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
2025年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粪肥还田社会 化服务840万元,生物有机肥100万元,粪肥检测、施肥调查、 田间试验研究、施肥效果监测和效果评价、宣传培训、技术指导、项目验收、绩效考核、项目审计、追溯平台建设等60万元。项目区内亩均施用腐熟农家肥1000公斤以上,平均每亩补贴84元。补贴资金严格遵照“六不准”原则,即:不准用于补贴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不得包括养殖企业,不得包含草场草地,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补奖资金对商品有机肥使用补贴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列入补奖范围。
甘州区2025年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 建设内容 | 数量 | 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 | 10万亩 | 840 | |
2 | 生物有机肥 | 100 | ||
3 | 粪肥质量检测、田间试验研究、施肥效果监测、效果评价、宣传培训、技术指导、项目验收、绩效考核、审计费用、追溯平台建设等 | 60 | ||
合计 | 1000 |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工作专班,设立技术指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时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分工负责,对项目实施各个阶段制定相应方案,保障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施标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粪肥还田利用,加快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合理布局产业,促进种养循环。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提高粪肥收集处理、转运还田等环节机械化率,分区域分作物完善还田利用技术方案,充分应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和科研单位技术支撑,切实提高技术到位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以合同形式明确实施进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等。项目建设单位采取领导负责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会议制、书面信息沟通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协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一致”制度,即收集数量与无害化处理数量一致、无害化处理与还田数量一致。
(三)加强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管理档案,完整收集数据及影像资料。各乡镇要对提供的粪肥还田服务及物资进行核实、发放、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进行监督公示并以照片形式存档,确保补助物资和技术服务到户到田。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拨付使用,实行专款、专账、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审批方案分期分批进行列支,切实做到不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四)加大宣传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编制印发粪肥还田技术要点,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施肥技术指导服务,通过邀请省市专家召开技术培训班、科技讲座、发放张贴技术明白纸等方式,指导专业化服务主体、种植主体提高技术水平,确保技术落地到田、发挥成效。同时,积极总结推广乡镇典型做法,广泛利用各种渠道,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甘州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工作专班
2.甘州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甘州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工作专班
组 长:
赵新福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陈志军 区政府副区长
王 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代俊周 区财政局局长
彭世腾 区统计局局长
宋文仕 区审计局局长
王立俊 区农技中心主任
薛洁中 沙井镇党委书记
曹增峰 甘浚镇党委书记
李 俊 明永镇党委书记
赵宏声 乌江镇党委书记
王三海 梁家墩镇镇长
王克勤 新墩镇镇长
王 莉 上秦镇镇长
武学珍 长安镇镇长
柴 玉 党寨镇镇长
王 毅 大满镇镇长
王晓云 三闸镇镇长
滚多龙 碱滩镇镇长
高海洋 小满镇镇长
任学斌 龙渠乡乡长
张娟娟 安阳乡乡长
王 超 花寨乡乡长
马向阳 靖安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王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工作联络协调、督促落实等日常事宜,同时设立技术小组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新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
附件2
甘州区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 |||
中央主管 部门 |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2025年 | |
省级财政 部门 | 甘肃省财政厅 | 省级 主管部门 |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1000 | ||
其中: 中央补助 | 1000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扶持培育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整县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有机肥施用面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提升项目区农户科学施肥意识。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指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数量(个) | 1 |
质量 指标 | 指标1:有机肥料施用面积 | 有所增加 | ||
指标2: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 | 建立健全 | |||
效益指标 | 社会 效益指标 | 指标:项目区农户科学施肥意识 | 有所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试点县项目区农户满意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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