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甘州区整治规范牛羊副产品初加工行业归行纳市的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牛羊副产品初加工行业秩序,进一步根治行业违规经营现象,消除分散加工经营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优化城市环境,保障食品安全,改善城中村及背街小巷市容秩序。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甘州区整治规范牛羊副产品初加工行业归行纳市的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依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规划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办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5室(收)
联系电话:0936-8368091
邮箱:gzqscjgj@yeah.net
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8日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甘州区整治规范牛羊副产品初加工行业归行纳市的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牛羊副产品初加工行业秩序,进一步根治行业违规经营现象,消除分散加工经营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优化城市环境,保障食品安全,改善城中村及背街小巷市容秩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16家牛羊副产品加工经营主体(其中:回民街水泥厂路聚丰市场门口2家、福鹏市场1家、南关社区水泥厂路3家、乌江镇平原村一社1家、下安村四社中天路3家、绿洲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6家),分布比较分散,加工经营粗放,多以老旧居民区和城郊结合部的简易厂房为主,全部为露天燎毛、烧毛、烫毛等初加工行为,加工场地设施陈旧、卫生条件差,部分加工场所与生活区域混同,存在较为严重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环境污染等问题,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工作计划
充分学习3月14日至15日考察小组对青海省3个市州牛羊副产品加工经营主体归行纳市的经验,借鉴当地加工模式、管理机制和产业协同发展上的好做法,把先进经验做法转化为推动我区归行纳市工作的务实措施。由区商务局牵头,制定搬迁标准与规划区域准入制度,在嘉信市场东北角科学布局市场加工区、交易区、仓储区,配套基本生活设施,着力打造专业市场。鼓励嘉信市场经营主体引进先进自动化设备,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提升消费者信任度,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三、责任分工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整治规范牲畜副产品加工经营行为,督促分散经营户及时搬迁。依法核发规划区域经营主体相关证照,优先办理搬迁经营户证照变更,严查无证经营加工,从源头保障行业经营主体合规。检查产品检验检疫证明、追溯标签、索证索票等落实情况,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环境。
区商务局:负责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市场,加大对专业市场的提升改造,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的牛羊副产品加工交易场所。保障搬迁期间市场供应衔接,避免价格波动。推动冷链物流配套建设,保障产品流通效率。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整治规范牲畜副产品加工经营行为,督促分散经营户及时搬迁。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规范牛羊副产品屠宰检疫出证行为,做好源头管控,严防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牛羊副产品流入市场。严查牛羊私屠滥宰违法行为,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整治规范牛羊副产品加工经营行为,督促分散经营户及时搬迁。
区住建局:负责完善新选地址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
区卫健局:负责开展市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对虫鼠类滋生的重点区域开展药物消杀。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定期对肉类加工场所的生产用水进行水质检测。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确保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垃圾等按规定清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负责拒不搬迁非法加工点的责令整顿和相关强制搬迁措施的代履行,依法查处黑作坊。配合区市场监管局整治规范牛羊副产品加工经营行为,督促分散经营户及时搬迁。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审核规划区域环评报告,监督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严查血水、内脏残渣违规排放行为。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配合做好搬迁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向经营户宣传好相关政策,解答疑问,争取支持配合。
四、实施步骤
1.摸排建档阶段(2025年3月15日—2025年4月15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有证牛羊肉副产品经营户进行摸排。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无证加工经营点进行摸排,实行“一户一档”登记,重点标注卫生条件差、无证加工的经营主体。
2.选址建设阶段(2025年4月15日—2025年7月15日)。由区商务局牵头,选址规划区域建设。选址要远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配套含油脂分离装置等污水处理设施,并按要求设置清洗加工区、冷链仓储区、废弃物处理区、经营区。
3.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31日)。区商务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对经营区域组织评估验收,检查设施设备安装、环境卫生清理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区卫健局全面开展市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治,对虫鼠类滋生的重点区域开展药物消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加工场所进行检查验收,对入驻的经营主体进行资格审核。
4.集中搬迁阶段(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31日)。区商务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召开行业座谈会,解读搬迁政策,组织动员各经营主体搬迁,为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搬迁指导和帮助,争取优惠政策,降低搬迁成本。区市场监管局统一为经营户办理、变更证照。
5.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动态监管,充分运用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对违规经营户及时公开曝光。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源头管理,严控病死或来源不明牲畜流入加工环节,确保各项制度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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