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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医保局:生育政策利民惠民,医保温度托举生育信心

发表日期:2025-05-29 16:24 编辑录入: 甘州区医疗保障局审核 来源:

生育是家事,也是国事,人口发展更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甘州区医保局积极适应形势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加快完善全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配套生育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医保政策“组合拳”,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扩大生育医疗待遇保障范围,降低参保人就医负担

一是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将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和甘肃省妇幼保健院3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门诊费用无需备案,不降低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按照乙类项目先行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60%报销,不挤占个人门诊统筹基金限额,不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千万不孕不育患者家庭带来了福音。

二是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50%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办理报销手续时,只需携带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并填写《张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个人承诺书》,即可享受相应生育医疗待遇。通过加强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的保障,持续降低生育费用负担,助力越来越多的未就业“宝妈”敢生孩子愿生孩子。

三是增加新生儿医疗费用保障。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了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有效推动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四是失业人员纳入申领生育津贴范围。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切实解决失业人员生育保险“断档”问题,领取失业金人员基本医保缴费费率按照职工基本医保、生育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合并缴纳,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或流产的女性失业人员,不仅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可以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二、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升参保人获得感

一是推动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新生儿落地即保。积极与卫健、公安、税务等部门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缴费等相关服务联办,新生儿父母在手机上提交相关材料,系统后台智能分件,即可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申办、医保参保登记、缴费业务,从以前的“多头跑”到现在的“一次办”,“零”距离服务新生儿父母,节省了参保群众的时间和精力,实现了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截至目前已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缴费352件。

二是生育津贴“直付个人”。聚焦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关键环节,按照申办材料最少、办事流程最简、办理时限最短、服务质量最优“四最”要求,深化“将好事办好”的服务理念,持续精简办事流程,优化管理服务,实现生育津贴从申领到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账户仅需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彻底解决以往生育津贴需由企业中转,流程烦琐、周期长等问题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女职工能够更快、更便捷地享受到国家的生育保险政策福利,有效缓解了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为家庭增添了一份温暖与安心。截至目前,共为123名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263.44万元。

下一步,区医保局以医保服务微改革为切入口,持续落实各项政策,不断简化业务流程,提升医保服务质效,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让医保温度在服务群众的细节处流淌,有效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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