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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民政府火车站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日期:2023-07-04 15:27:00 发布机构: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索引号 /2022-0001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04 15:27:00 是否有效

为更好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的获取甘州区火车站街道依法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甘州区火车站街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

1.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概况及领导信息。

2.法规文件。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和省、市、区制定的与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甘州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财政预决算。本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

5.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领导活动、政务信息、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6.办事指南。本单位相关办理及服务事项。

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一年度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时限

我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1.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街道主要通过甘州区门户网站(http://www.gsgz.gov.cn/)渠道发布。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我街道也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州子站、“今日火车站” 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告栏、宣传栏等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2.公开时限。我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本单位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的,申请人也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已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甘州区火车站街道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州区人民政府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张掖市甘州区火车站广场南侧)

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电话:0936-8433232     

电子邮件:hczjdbsc2020@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可咨询相关事宜)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向我街道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街道综合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甘肃•甘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我街道收到申请后,按照《甘州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行登记,并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我街道工作人员给予指导,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街道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街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的,应书面答复申请人。

7.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提供。

(四)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五)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街道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