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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明永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表日期:2023-07-04 14:40:00 发布机构:明永镇
索引号 620702065/2020-0004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明永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7-04 14:40:00 是否有效

为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的获取甘州区明永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甘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明永镇实际,编制《甘州区明永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公开内容

甘州区明永镇人民政府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

1.镇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2.镇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镇政府人事任免;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7.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镇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镇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8.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11.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征地拆迁、减税降费、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涉农政策、教育卫生等信息;

14.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民生实事实施情况;

15.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6.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镇主要通过甘州区门户网站(http://www.gsgz.gov.cn/)、“明永百姓”微信公众号(m-y-b-x)渠道发布。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我镇也通过信息公告栏等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2.公开时限。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需本单位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的,申请人也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已制作或者获取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甘州区明永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通信地址:甘州区明永镇明永村二社明永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6—8760001

邮政编码:734000

电子邮箱:ganzhoumingyong@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可咨询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向我镇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当面提出申请。

(2)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在“甘肃•甘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我镇收到申请后,按照《甘州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行登记,并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我镇工作人员给予指导,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镇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镇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向申请人告知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我镇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对我镇已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4.收费标准

我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我镇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镇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甘州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