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5年>部门公开年报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6-01-30 18:38:26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索引号 620702078/2026-0002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1-30 18:38:26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以下简称 “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公布。本报告涵盖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内容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5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部署,坚定秉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充分释放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效能,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全局重点工作,构建起 “多渠道联动、广范围覆盖、高效率传播”的信息公开体系。一方面,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形成宣传合力,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增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积极创新传播路径,打通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传播载体的信息壁垒,精准推送工作动态、规划成果、财政预决算、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2025年度,通过甘州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1条,借助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70条,实现核心业务信息公开无死角。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要求,持续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健全完善“专人负责办理、领导牵头督办、集体会商研判、风险隐患排查”的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一件公开申请都能依法依规办理、在规定时限内答复、逐件建立档案。2025年,共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未出现超期答复或程序违规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筑牢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防线。一是规范文件管理,2025 年度未制定印发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无需要废止的相关文件;二是强化业务信息公开,全年共作出行政许可135项,全部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全程公开公示;作出行政处罚 27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罚依据及处理结果;三是规范申请办理流程,全年共处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通知及自然人提出的公开申请19件,其中18件依法予以公开,1件因涉及属地管理权限无法提供(已依法书面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秉持“安全规范运行、便捷高效服务”的原则,持续强化平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及发布时限,从严把控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稿关,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权威、准确、无误。2025年,我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平稳,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及不良信息传播问题,平台的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方案、任务分工表及考核评价办法,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筑牢制度基础;三是狠抓统筹落实,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公开要求融入日常管理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89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全面性有待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存在薄弱环节,例如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细化程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缺乏配套的解读内容。

2.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部分业务办理结果信息(如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处理结果、行政处罚后续执行情况等)公开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完全实现“办理完成即公开”的目标,与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

3.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主要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图解、短视频、在线问答等群众易于理解的形式,解读效果不够理想,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

4.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分类梳理、公开范围界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等方面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质量建立“群众关切事项清单”,将耕地保护、规划审批、产权登记等热点事项纳入重点公开范畴,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在执法巡查、项目监管过程中同步收集群众诉求,针对性地公开相关信息。

2.优化公开流程,强化时效管理构建“业务办理信息审核 公开发布”的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的时限要求对不动产登记等高频服务事项,通过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办理进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3.创新解读形式,增强传播实效。采用“文字解读+图解手册 +短视频宣讲”的组合模式,针对复杂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推送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跨区域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业务办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对照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圆满完成规划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公开等硬性工作指标,各项任务均已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并实现闭环管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

2026年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