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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表日期:2023-01-13 16:23:11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620702062/2023-0002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3 16:23:11 是否有效

根据市政府公开办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张政公开办【20229号)要求,现就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思想认识,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随时更新,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一是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以及各类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纳入披露范围。二是针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充分就业社区(村)评选、创业补助审核、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请(个人、单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便民服务项目,所需的申报材料、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进行公开。三是各类高校毕业生公职招考信息、就业扶持政策、企业用工信息、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信息。四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就业供求信息;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等内容。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开;二是通过文件、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桌牌明示等导示性载体公开;四是“甘肃甘州”门户网站张掖日报等刊物上刊登信息进行公开。2022年,我局在各类报刊及网站发布的信息共892条,完成网信办等部门下发对跟帖、转发任务930条,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州子站公开了300项办事规程,部门概况、工作动态、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相关下载、便民服务等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2年,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从信息公开的载体看,除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作为主平台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信息通过政务公告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极大地为群众提供了便利。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我局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一是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要求,认真研究逐项梳理,编制了实施清单,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认真对填报的各类要素信息进行补充及审核。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我局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基础上,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上尽上,做到网上办;企业和群众一次在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交齐材料,由窗口实行内部流转,并做到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减30%,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群众跑中心的次数,做好一次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001

10

0

0

  0 

1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二是政策解读深度有待持续提高;三是虽然开通了政务事项网上办理功能,但企业和群众的用网意识还不强,网办率还不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特别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能力需要持续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人社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督促机关各股室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人社系统工作特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深入搞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让企业和群众能够看得清楚、听得明白。

三是大力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公报等传统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发挥政务微博、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优势,拓展公开渠道,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紧跟时代变化和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步伐,运用最前沿、最新的形式手段,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对人社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网民留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