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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1-01-19 15:20:00 发布机构:湿地局
索引号 620702042/2021-0000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湿地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1-19 15:20:0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文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湿地局业务工作特点,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湿地局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2020年,我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和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和掌握了政务公开各项政策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提高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载体建设落实信息公开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本局网站的日常更新及维护工作,对甘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进行及时更新,保证挂网信息的质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考评工作。一是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本局对外公开的内容。二是继续抓好甘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区湿地局部分)的运维管理,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各种综合信息。三是配合做好平台建设,在张掖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多规合一”平台线上,审核建设项目湿地预审事项51项,转报市局占用湿地审批事项7项;转报市局在保护区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核事项20项,全部办结完成,办结率100%。

(三)加强为民服务完善政务公开通过“12345政府热线”为市民提供更方便的咨询、投诉处理服务。2020年,我局处理涉湿地热点难点问题的群众“12345政府服务热线”1件,按时按质办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更新积极自觉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甘肃甘州”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

(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甘肃甘州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共65条,公示栏公示党建类信息12条,预决算类信息2条,巡察信息3条。

(二)普及湿地管理、防火知识宣传情况

2020年,我局结合湿地留候鸟投食、湿地防火和疫源疫病监测开展宣传4次,共出动宣传车8辆次、宣传人员24人次,悬挂横幅11条次,张贴宣传标语7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更新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点公示牌61块,法律法规宣传牌47块,长期监管公示牌10块,设置功能置换区域公示牌11块,湖区安全警示牌60块、宣传展板4块。借助国家、省、市、区网络平台,撰写发布湿地保护工作动态信息100余篇,邀请市、区电视台及媒体记者,报道芦水湾生态景区、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北郊湿地恢复治理工程建设6场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但与其他部门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足,部分子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规范;三是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着重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好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湿地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强化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及时查看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网上咨询信息,及时调处,在规定时限内做出处理反馈和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