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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19-12-29 09:00:00 发布机构:司法局
索引号 620702009/2020-0003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12-29 09:00:00 是否有效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机构重组为契机,全面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现将甘州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建设

由于机构改革,我局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深入研究、夯实基础、查找短板,全面开展自查工作。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着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丰富载体形式,拓宽公开渠道。

加强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增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方便群众获得司法行政信息。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务咨询、执法公开、监督投诉等司法行政服务。进一步加强“甘州司法”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坚持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并重,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三)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实效。

主动公开司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变更相关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主动公开执法监督信息,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推广“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机制,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行政执法检查等信息,加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信用建设情况公开。按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对政策的综合性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畅通互动渠道,及时处理群众网上咨询2件次。坚持政务和社会事务公开反馈制,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积极回应,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将结果公开。2019年办理建议提案1件,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信息公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局党组重要决策和相关服务民生法律需求,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2019年共计在“甘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4条。在甘肃甘州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0条其中部门动态类信息84,政府信息公开类2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回应公众关切,加强公众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始终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每一条拟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的筛选和审查,切实落实信息审查发布相关规定,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使公开信息的质与量同步增长,确保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不出漏洞、错误。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多种展现方式,使解读更加可视、可读、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