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州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620702001/2025-00170 | 发文字号 | 甘区政办发〔2025〕63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5-12-16 17:38:49 | 是否有效 | 是 |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甘州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甘州区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规范养犬管理、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核心,聚焦市民不文明养犬等突出问题,通过系统化整治、常态化监管、社会化引导,全面提升养犬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文明养犬。犬只随地便溺、无序遛犬(不牵绳、牵绳长度超标)、夜间吠叫扰民、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得到全面整治,犬只伤人、破坏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犬投诉举报量同比下降明显,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逐步形成人犬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
(二)健康养犬。建立健全犬只免疫、登记全流程管理机制,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率稳定达到100%,做到应免尽免、全程免疫。全面杜绝违规饲养禁养名录内犬只行为,禁养犬只依法处置率达到100%;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机制健全完善,随意丢弃病死犬只行为得到严厉查处,疫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风险全面防范。
(三)合法养犬。养犬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幅增强,主动履行养犬登记、免疫接种、文明遛犬、环境保洁等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涉犬违法行为查处率显著提升,形成“自觉守法、违法必究”的良好局面,养犬管理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全面提升,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筑牢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与时间
(一)整治范围。城区全域,重点包括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学校幼儿园周边、医疗机构周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区域。
(二)整治时间。本次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动员阶段和长期坚持治理两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自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广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养犬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引导养犬人主动办理犬只免疫和登记手续。长期坚持治理阶段:各部门协同联动,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经营管理活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犬只免疫与登记违规问题。重点查处犬只未进行狂犬病免疫,或免疫有效期满未及时续免的行为;查处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登记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以及养犬信息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行为;查处养犬登记证明、犬只标识遗失或损毁后未按规定补办的行为。
(二)养犬行为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携犬外出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未束犬链(链长超过1.5米)、未佩戴犬只标识的行为;整治在电梯、楼梯等狭小空间或人员密集场合未为犬只戴嘴套,或未采取怀抱、装入犬笼等约束措施的行为;整治携带犬只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场所等禁入区域的行为。
(三)犬只扰民与伤人问题。查处犬只吠叫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查处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的行为。建立犬只伤人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处理犬只伤人事件,依法追究养犬人责任。
(四)破坏环境卫生问题。整治携犬外出时,养犬人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和呕吐物,污染公共环境的行为;查处随意丢弃病死犬只,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
(五)犬只经营管理违规问题。查处未依法办理注册登记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行为;查处销售未免疫、未登记犬只的行为;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经营活动,查处违规开展犬只免疫、诊疗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建立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在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文明养犬引导牌和禁入标识;向市民散发《文明养犬倡议书》,利用环卫车辆播放文明养犬相关宣传内容;对城市公共区域内的流浪犬进行捕捉;依法查处养犬人破坏城市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二)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养犬登记和犬只标识制发工作,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简化办理流程;依法查处饲养犬只扰民伤人、未经登记养犬、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等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捕灭狂犬,建立养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禁养犬名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收容及留检场所建设管理;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疫情监测等工作,指导动物诊疗机构开展免疫服务并依规发放免疫证明;指导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许可和监管。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犬只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各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文明养犬宣传动员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犬只登记、免疫排查;引导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文明养犬公约,督促养犬人履行义务;受理居民涉犬投诉举报,及时调解矛盾纠纷。
(六)有关部门、单位:区委宣传部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文明养犬公益宣传,曝光违法违规案例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财政局做好资金预算与统筹安排,为高效推进流浪犬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劝导并制止辖区内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助力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与市容环境。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一是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文明养犬倡议书、张贴海报、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养犬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二是利用媒体平台开设文明养犬专栏,发布整治工作方案、禁养犬名录、登记流程等信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渠道。三是各街道组织网格员、物业人员开展入户排查,摸清辖区犬只数量、免疫登记情况,建立犬只管理台账,督促未免疫、未登记犬只所有人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加强文明养犬知识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一是开展犬只免疫登记专项行动,在社区、宠物医院设立临时登记点,为养犬人提供“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对逾期未办理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二是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巡查人员密集区域,严厉查处违规遛犬、饲养禁养犬只、犬只扰民伤人等行为;对查获的禁养犬只、流浪犬只,送至犬只收容留检场所。三是规范犬只经营市场,对宠物商店、养殖场、诊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问题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四是建立涉犬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在24小时内核查处理,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一是总结整治经验,完善养犬管理配套制度,将文明养犬纳入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考核内容,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加强养犬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公安、农业、城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智能化水平。三是支持动物保护组织、志愿者参与犬只救助、宣传引导等工作,鼓励养犬人成立自律组织,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四是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对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进行复查,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各自统筹推进整治工作规划制定、任务分解、资源调配和难题攻坚,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二)深化宣传引导。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矩阵,针对老年养犬群体、宠物经营商户等重点对象,开展“一对一”精准宣传,引导养犬人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鼓励公众参与。建立文明养犬奖励机制,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参与文明养犬宣传的市民给予适当奖励;支持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犬管理。
附件:文明养犬倡议书
附件
文明养犬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宠物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文明养犬是市民文明素质的具体体现,也是彰显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涵养城市文明新风,筑牢公共安全防线,营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免疫登记,筑牢安全防线。市民饲养犬只应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不得饲养大型犬只,做到犬只“有证可查、有标可识”;同时完成狂犬病免疫,在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及时续免,为犬只健康与公众安全筑牢第一道屏障。
二、规范出行行为,展现文明素养。市民携犬外出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使用不超过1.5米的犬链,全程佩戴犬只标识。在电梯、楼梯等狭小空间或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或采取怀抱、装入犬笼等安全约束措施。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禁入规定,主动避让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群体,用细节彰显文明。
三、承担管护责任,营造整洁环境。妥善管理犬只日常行为,及时制止犬只持续吠叫干扰他人休息的情况。携犬外出时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即时清理犬只粪便与呕吐物,不留任何环境卫生隐患。若犬只死亡,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随意丢弃行为,共同守护城市洁净。
四、主动担当作为,共建和谐家园。若发生犬只伤人事件,请立即主动救助伤者并承担相应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置。积极学习文明养犬知识,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法律法规,带动形成良好养犬风尚。发现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时,可通过官方投诉举报渠道反馈,共同参与城市治理。
市民朋友们,甘州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请文明饲养犬只,少一些放任、多一份规范,少一些自我、多一份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责任与义务,为建设和谐宜居、文明整洁新甘州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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