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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集中开展农村地源热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7-26 10:25:00 发布机构:政府办
索引号 620702001/2021-00138 发文字号 甘区政办发〔2021〕54号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7-26 10:25: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甘州区集中开展农村地源热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2


甘州区集中开展农村地源热泵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1年4月,市生态环境排查整治督查组反馈我区“部分农村住宅小区地源热泵未建设回水井或者回水井数量不足,地源热泵回水未完全回灌,在小区周边造成二次污染,破坏了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为认真做好全区农村地源热泵回水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市上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彻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张掖市地源热泵管理办法》和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采取“冬病夏治”办法,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农村地源热泵综合整治,彻底整治农村地源热泵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未批先建、回水不能完全回灌,乱排乱放,影响地下水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遏制水资源污染和浪费,确保农村地源热泵取水合法、完全回灌、管理有序、运行规范。

二、整治原则

(一)因地制宜,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地源热泵取水监督管理,采取技术、行政、法律等措施对地源热泵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确保地源热泵规范有序、正常运行。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有关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村社、单位办公、住宅小区地源热泵整治规范工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单位、住宅小区地源热泵整治规范工作。

三、整治范畴

(一)整治范围。全区农村范围内使用地源热泵系统的村社、单位,共172处。

(二)整治重点。源热泵未经审批违规建设的;回水井数量、深度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完全回灌的;取、回水井计量设施不完善的;地源热泵运行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整治步骤和任务

(一)排查建档阶段(2021720-725)。各乡镇、有关街道及经开区对辖区内农村地源热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查清农村地源热泵取水数量。包括取得取水审批手续的数量,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数量,按照回灌要求能够达到完全回灌的数量、不能达到完全回灌的数量,取水井和回水井计量设施安装情况,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取水井位置坐标、数量、深度、管径、管材、每小时设计取水量等基本情况,回水井数量、深度、管材、位置坐标等基本情况,之后建立核查清单和台账,做到对辖区内农村地源热泵情况底子清、情况明。

责任部门:各乡镇、有关街道、区水务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经开区管委会

(二)整改整治阶段(2021726-910各乡镇、有关街道及经开区向地源热泵回水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补办行政许可手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相关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督促地源热泵整改责任单位采取补打回水井、清洗维护机井、封闭管网加压回灌、安装计量设施、缴纳水资源费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做到农村地源热泵取水通过回水井全部回灌地下,减少地下水浪费和污染。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20196月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对未批先建的农村地源热泵取水村社,按照2万元的标准进行罚款。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及灌区水政监察中队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责任部门:各乡镇、有关街道、区水务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经开区管委会

(三)验收发证阶段(2021911-930从各乡镇、经开区、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村社农村地源热泵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办理取水许可证。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且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取水许可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和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高限,进行行政处罚。

责任部门:各乡镇、有关街道、区水务局

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经开区管委会

五、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火车站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农村地源热泵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对回水不畅、乱排乱放、无审批手续的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进行整改;对农村地源热泵取水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按限期要求督促整改;督促未批先建地源热泵的取水单位补做水资源论证报告,补办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对整改达不到标准的,按照《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回水排入周边沟道河道的,对排水口进行永久性封堵。

(二)区水务局:指导全区农村地源热泵整治工作;配合乡镇、有关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做好行政执法及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区住建局:配合区水务局做好农村地源热泵运行监管工作;配合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对农村地源热泵回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排水口进行永久性封堵。

(四)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对生活废水的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查处污水乱排乱放行为;配合区住建局对农村地源热泵回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的排污口进行封堵查处。

六、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地源热泵综合整治工作涉及回水问题整治、设施安装、手续补办、行政处罚等多个环节。各乡镇、有关街道及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村地源热泵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从组织领导、工作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严格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地源热泵取水通过回水井100%回灌地下。同时,要严格遵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执法,严禁程序违法等情况发生。区上将按期组织水务、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进行验收销号。

(二)通力协作配合,严格督查整治各乡镇、有关街道及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周密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措施,认真开展清查整治。区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巡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农村地源热泵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区水务局要会同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并及时将整治进展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对工作滞后或工作不力导致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有关街道及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加大农村地源热泵回水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征收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生态环保相关政策,切实增强取水户法律意识和观念,使取水户深入了解农村地源热泵规范运行的重大意义和回灌不畅、乱排乱放造成的环境危害,促进广大群众树牢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环保意识,主动关心、支持并参与地源热泵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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