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620702001/2026-00046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5-22 09:21:02 | 是否有效 | 是 |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以及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026年3月5日,中共张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张法办发〔2026〕3号),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做好本级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县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需要纳入市政府决策的,及时报送市司法局。
2026年3月10日,中共甘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区法办发〔2026〕1号),对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作出安排。
区司法局共收集各部门报送需由区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4件,2026年4月9日,经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
二、主要内容
《目录》中,涉及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报送建议1件《甘州区“十五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区发改局报送建议2件《甘州区2026-2030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甘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区工信局报送建议1件《甘州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2026-2030)》,各条建议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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