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索引号 | 620702073/2025-0005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3-26 17:50:00 | 是否有效 |
为帮助各单位基层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并高效执行《2025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各项要求,现结合文件精神,对重点工作任务、执行要点和操作规范进行条目式解读。
一、出台背景与总体目标
本次整治行动是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相关部署,针对电动自行车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开展的一次全链条、系统性治理行动。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与紧迫性。
核心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制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原则:树立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构建生产、销售、使用、充电等各环节的闭环监管,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与执行要点
《方案》将重点工作任务分为三大板块,共15项具体措施。以下为各板块的执行细则和操作要点:
(一)持续加强销售环节监管(4项任务)
此板块是源头治理的关键,执法核心在于确保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合法合规。
1.标准宣贯与消费引导:
·执行要点: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宣传。利用“3.15”“质量月”等节点,通过制作“一图读懂”、发放海报等形式,向销售者和消费者普及标准。
·操作规范:检查中需提醒销售门店合理控制库存,避免旧标车积压带来的后续问题。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正确使用。
2.强制性产品认证(3C)管理:
·执行要点:对辖区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进行常态化检查。
·操作规范:重点核查产品是否经过3C认证、证书编号与产品是否一致。对销售未经3C认证产品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此项工作需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排查。
3.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执行要点:动态更新销售单位台账,督促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操作规范:检查《甘肃省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销货台账一本通》的使用情况。对多次发现问题且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据《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此项工作需在2025年5月底前完成底数更新和机制建立。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执行要点:开展监督抽查,并建立不合格产品快速处理机制。
·操作规范: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依法查封。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机制指导意见》,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消防等部门,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
(二)依法打击非法改装行为(4项任务)
非法改装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是本次整治行动的打击重点。
1.经营网点与维修店铺监督检查:
·执行要点: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行为。
·操作规范:检查中如发现违规回收、二次组装蓄电池的“黑作坊”,必须立即固定证据并及时移交辖区公安机关。
2.缺陷调查与召回监督:
·执行要点:主动收集电动自行车缺陷线索,加大缺陷调查和产品召回力度。
·操作规范:对已实施召回的产品,要开展后续监督,确保缺陷产品彻底消除,防止回流市场。
3.规范线上线下销售宣传:
·执行要点:督促销售企业(特别是电商平台商家)在经营场所或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明示“禁止非法改装”。
·操作规范:严禁商家发布或暗示“解限速”“增容量”等非法改装信息。网络巡查时应将此类宣传语作为重点筛查对象。
4.即时配送企业管理:
·执行要点:督促外卖等即时配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骑手车辆改装情况进行自查自改。
·操作规范:对使用违规改装车辆的骑手,企业应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管理措施。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可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管理记录。
(三)凝聚合力推进社会共治(7项任务)
此板块强调部门协同与社会参与,旨在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1.普法培训与承诺引导:对企业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进行培训,引导销售单位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
2.事故溯源与部门协同:严格落实《甘肃省电动自行车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机制》,做到“每起火灾必查、每起亡人事故必查”,及时移交线索。
3.发挥社会监督与信用惩戒作用:畅通12315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对查实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要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4.“以旧换新”活动监管:对以旧换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罚,并通报商务部门。
5.充电收费行为规范:依据《张掖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合规指南》,重点检查充电场所及APP是否明码标价,严查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
6.其他协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电池健康评估指引;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智能阻止系统,防止电动车上楼。
三、行动时间表与当前阶段工作指引
本次整治行动自2025年3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1日-3月31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4月1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12月1日-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区局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将本次整治行动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落实。
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普及安全知识,宣传非法改装危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需及时在“信用甘肃”“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信息。每月30日前向区局质量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整改台账。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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