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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1-07 11:37:28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620702073/2022-0000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1-07 11:37:28 是否有效
各片区、股室、执法队:

现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我区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按照《甘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安委办发〔2021〕71号)精神和省、市、区安委会部署要求,现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当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落实《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切实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防范

1.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办理消防相关产品市场主体经营事项登记;加大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消防产品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企业营业执照;检查中发现擅自经营需经审批项目的,及时告知相关行业监管部门。

2.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电器产品生产、流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不按标准、降低标准生产或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3.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开展消防产品获证企业巡查,重点查处无证出厂、销售以及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标志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4.强化电动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管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等行为,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进一步督促电动车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3C认证等其他标识,建立完善进、销台账,严把产品质量安全。

5.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业气瓶、车用气瓶充装安全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充装行为。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排查燃气气瓶充装站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气瓶充装站严格使用气瓶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气瓶全过程跟踪追溯管理。强化燃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监管,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工作,发动相关企业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相关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7.进一步加大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监管,针对家用燃气用具国抽、省抽及地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好监督抽查处理工作。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出售的商品证照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禁止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用具商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证无照、假冒伪劣燃气器具违法行为,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切实提高质量安全,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8.进一步加强保温材料安全监管,对辖区内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开展排查,查清各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状况,加大检验力度,强化源头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9.组织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配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值守检查巡查、重大节假日的值班、用火用电管理等消防安全自查、督查工作;组织局机关、各片区、市场监管所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开展行业领域冬春消防安全大检查。根据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冬春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要广泛开展行业性、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建立底数台账,充分掌握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特别是春节前,要联合开展防火检查,重点纠治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隐患问题,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加强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防范

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活动举办部门、单位要制定落实消防安全严防严控措施;同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加强重点场所火灾防范

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工作、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农村消防安全治理、智慧消防建设应用等工作,配合做好相关行业整治,确保各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广泛加强宣传教育,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全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2日前)。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召开会议部署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3日至2022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部门协作、分析通报问题,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对照时间节点,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片区、股室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市场监管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促监管对象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片区、股室要落实责任,实行清单治理,在组织单位自查检查、行业集中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片区、股室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工作要求,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本辖区消防安全排查,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全覆盖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封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惩戒“黑名单”,联合惩戒。

(四)加强重点督办。冬春期间,各片区、股室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对辖区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将隐患问题逐条列出,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实施挂图作战,确保按期整改。要用好信用信息惩戒手段,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问题有效整改落实。

(五)创新工作思路。各片区、股室要积极开展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巡查、联动联治等工作流程,充实消防监管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