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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人员是否按“三投靠”条件办理户口

发表日期:2024-02-01 18:12:07 发布机构:长安镇
索引号 620702058/2024-0001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长安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2-01 18:12:07 是否有效

已婚子女不能按照“三投靠”条件迁移户口,对离婚人员原则上参照“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条件执行,在办理程序上必须征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政府及法院判决意见,若法院判定房产归属本人,本人提出投靠父母请求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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