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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农村老旧房屋拆除的政策

发表日期:2026-08-18 15:14:25 发布机构:小满镇
索引号 620702066/2026-0006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小满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8-18 15:14:25 是否有效

为全面消除辖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盘活乡村闲置建设用地、拓展乡村发展空间,我区将农村危旧房屋整治作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要抓手,以整村整社连片拆除空心房、危旧土坯房为攻坚方向,引导各乡镇推行“四集中”建设模式(农民群众集中安置、富民产业集中布局、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公共服务集中配套),统筹出台系列扶持激励政策,现将相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落实多元资金补助,降低农户拆旧建新负担

1.省级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抢抓避险搬迁政策窗口期,对接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将整村整社搬迁农户纳入项目实施范围,落实10万元基础搬迁补助+5万元贴息贷款+多部门整合资金(N)扶持政策。

2.市级土坯房整治专项奖补。依托市级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专项资金,按照各乡镇年度拆除任务完成进度、整治成效差异化拨付奖补资金,激励乡镇加快危旧房屋清零进度。

3.区级整社拆除专项补助。对实施整社连片拆除闲置老旧房屋、打造“四集中”乡村建设示范点的村社,按照每户3万元标准统筹安排常态化帮扶资金(原衔接资金)用于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产业发展

4.乡村两级配套补贴。鼓励各乡镇依托自有财力、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自主增设拆除补贴,叠加各级政策红利,提升群众参与热情。

5.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补贴。区住建局面向农村六类重点保障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脱贫户),当年拆除原有危旧住房并新建抗震农房的,每户发放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6.建房低息贴息贷款支持。连片30户以上农户统一建设“四集中”安置示范点、符合村庄规划及一户一宅政策的,可申请最高12万元建房贷款,贷款年限最长15年;贷款前3年产生利息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切实减轻农户建房资金压力。

统筹多部门资金,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

1.夯实基础设施硬件。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常态化帮扶资金,为“四集中”示范点统一配套供水、供电、村内道路、污水排放、垃圾收集处置等基础设施,同步完成拆除旧址生态修复与安置区环境提升。

2.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统筹整合财政、住建、生态环境、民政、文旅、林草等部门项目资金,集中投向集中安置片区与整治区域,一体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重点配套建设乡镇综合养老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乡村便民食堂、文体活动广场,配齐健身器材、文体设施,同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环境提质工程,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群众宜居幸福感。

三、盘活腾退土地资源,依托闲置空间壮大乡村产业

1.支持发展特色种养及农产品加工业。房屋拆除复垦后的闲置土地,可规划建设设施大棚、标准化养殖圈舍、农畜产品初加工车间,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建设规模给予常态化帮扶资金扶持。

2.支持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提供耕种管收、仓储物流等资金链条,专业化、标准化托管服务的,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给予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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