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甘州区新墩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金万义、黄秋燕、李洁、鞠伟国四人遗失甘肃省行政执法证,证件号分别为:甘G01070101952、甘G01070101942、甘G01070101950、甘G01070106014,声明作废。
甘州区新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