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农房抗震基本要求
| 索引号 | 620702059/2026-00089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新墩镇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10-29 09:35:11 | 是否有效 |
新建农房抗震基本要求
1、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在平面内宜对齐且互为支撑,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同一轴线上窗间墙的宽度宜均匀。
2、楼(屋)面板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当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时,应确保板质量,并保证预制板之间及其与主体之间的可靠连接。
3、二层房屋的楼层不应错层,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且不宜设置悬挑楼梯。
4、不应在房屋转角处设置转角窗。
5、非结构构件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
6、无锚固的烟囱、女儿墙等易倒塌构件的突出屋面高度不宜超过0.5m;超过0.5m时,应采取可靠的拉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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