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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联社2026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

发表日期:2026-08-18 08:35:51 发布机构:乌江镇
索引号 620702068/2026-0005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乌江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8-18 08:35:51 是否有效

政策名称: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范围:兰州市(永登县、榆中县),酒泉市(敦煌市、玉门市、瓜州县、金塔县),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金昌市(永昌县),武威市(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白银市(靖远县),定西市(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岷县),天水市(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平凉市(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陇南市(徽县)。

支持内容:开展粮、棉、油等作物的耕、种、防、收等全程托管服务和三个环节及以上的多环节托管服务。

支持对象: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社(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包括在内)。

支持标准:支持服务主体聚焦小农户开展专业化、便利化服务,鼓励深度融合推广应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项目县服务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对丘陵山地,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30元。服务面积等于各环节面积乘以其系数加权计算得出,系数为:耕0.35、种0.26、防0.13、收0.26。

申请条件:一是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1%;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按实际托管服务面积和补助标准兑付补助资金。即服务主体先完成服务,得到服务对象确认,并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实行县域内统一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可以补助农户或服务主体,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农户和服务主体,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经公示后,通过县级财政惠农“一卡通”直补到农户或以县级财政代支方式补助至服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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