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2021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索引号 | 620702068/2021-00046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乌江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11-25 16:57:24 | 是否有效 |
为全面做好2021年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张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和《甘肃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配套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精准施补、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切实提高农户种地养地意识,引导其规范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残膜捡拾、土壤深松整地等综合措施,不断提升耕地地力,加快实现“藏粮于地”目标。
三、补贴方法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原则上依据农村税费改革时确定的计税面积为主。对撂荒的土地,一律不予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鱼塘、成片粮田转为非农用地,或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一律不予补贴。
(三)补贴依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原则,结合全区实际,测算分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户之间、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流转土地经营权用于农业生产的,应签订协议,协议必须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协议或未明确受益方的,补贴资金仍由原耕地承包权所有人享受。由村(社)集体使用的机动地,承包给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耕种的,村(社)必须与承包主体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并报乡镇备案,须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作为补贴发放依据,不签订租赁协议且补贴资金受益方不明确的,不享受补贴;由村(社)集体经营的机动地,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严格耕地地力保护措施,对上年度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残膜回收、深松整地等任务未完成的农户,由各乡镇制定《考核验收细则》,根据验收结果兑付补贴资金。
(四)补贴标准。2021年,中央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472万元,全部用于发放承包土地的种粮农户补贴。每亩地补贴标准根据各乡镇统计核实上报的总耕地面积综合测算确定,每亩地补贴金额=中央下达我区的补贴资金/符合补贴条件的总耕地面积。全区执行统一亩均补贴标准。
(五)补贴程序
1.村级申报阶段(2021年3月1日—4月10日)。由农户申报补贴面积,村民小组(社)汇总后上报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对农户信息、补贴面积等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同步对村(社)申报的补贴面积及农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经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及相关街道。村委会须将有关资料存档,严禁随意毁损和遗弃。
2.乡镇审核阶段(2021年4月11日—4月20日)。乡镇及火车站街道对各村上报的上年度补贴面积、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对面积发生变化和农户身份信息错误的,要及时纠正;面积变化的,要出具书面说明。审核结束后,须将审核结果再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乡镇汇总表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严禁随意毁损和遗弃。
3.区级审查阶段(2021年4月21日—5月10日)。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及相关街道上报的补贴资料再次进行审核。对农户拟补贴面积、身份信息以及补贴对象、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事项,采取抽样检查、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查核实,并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和错误信息。之后,将审核无误的资料进行汇总,最终确定全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面积。
4.标准测算阶段(2021年5月11日—5月15日)。全区补贴面积确定后,由区财政局根据全区补贴面积和中央下达的补贴资金,测算每亩地补贴标准,并下达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
5.二轮公示阶段(补贴标准确定后进行二轮公示,第二轮公示于5月20日前完成)。面积申报前完成一轮公示。在确定补贴标准后,各乡镇及相关街道要将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正式造册(补贴资金花名册一式三份,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乡镇及相关街道保管),同步开展乡镇(街道)、村二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为受补对象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期间,若有异议须暂停公示,及时处理收到的举报,核实修正后继续公示,补齐公示规定期限。二轮公示结束后,各乡镇及相关街道要将公示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惠农服务中心。
6.补贴发放阶段(2021年5月21日—5月底)。全区公示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局要配合区财政局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原则,根据《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流程》,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受补农户“一卡通”银行账户。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及火车站街道:负责本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面积落实、信息审查及公示,按照区惠农直发系统工作流程编制《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审批表》,录入补贴数据;负责本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及监管;负责宣传引导农户实施有机肥增施、耕地深松(深耕)、尾菜处理、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以及农田秸秆、废旧农膜清理等耕地地力保护综合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负责制定本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考核验收细则》,并根据验收结果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鼓励乡镇(街道)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农户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负责编制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设定、执行、运行监控和评价,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制定、政策宣传,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制定农作物秸秆清理标准,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好秸秆清理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配套措施;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有机肥增施、尾菜处理、残膜清理、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各项地力保护和提升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考核的依据;负责督促乡镇(街道)做好耕地深松(深耕)措施落实,制定《耕地深松(深耕)等耕地地力提升考核细则》,做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的考核依据。
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名单及补贴面积等资料,测算并下达补贴资金;全面监管惠农财政补贴区级直发系统的数据录入、信息更新等工作,负责监管补贴资金并确保按时发放。
张掖农商银行:按照审核后的补贴花名册,将补贴资金及时打入农户“一卡通”,确保资金按照规定时限发放,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户信息纠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区上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火车站街道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日常工作。各乡镇、火车站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 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完成。
(二)严格项目公示,完善档案资料。补贴资金要严格落实区、乡、村公示制度,各乡镇及火车站街道要加强和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明细档案和电子档案,确保补贴到户清册、公示照片、补贴面积核查记录等资料一应俱全。到户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各乡镇、火车站街道负责保管,并将结果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
(三)强化资金管理,保障农户受益。各乡镇、火车站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补贴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或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正确录入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管理平台,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大众监督,保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阳光下”运行。
(四)积极引导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火车站街道及区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有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载体,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户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实现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持续提升耕地地力,促进农民增收。要坚持绿色导向,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引导农户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做好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工作。
(五)强化督促检查,健全考评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各乡镇、火车站街道要成立联合核查组,认真核实补贴面积、补贴资金等信息,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资金高效使用、直达民生。
附件:甘州区2021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甘州区2021年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韶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文智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管作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迪东 区财政局局长
王三海 梁家墩镇镇长
别 鑫 上秦镇镇长
贾志勇新墩镇镇长
陈定国 长安镇镇长
刘东党寨镇镇长
陈文晖 大满镇镇长
薛洁中 沙井镇镇长
高兴湖 甘浚镇镇长
潘万雄 三闸镇镇长
王开锋 乌江镇镇长
滚多龙 碱滩镇镇长
高海洋 小满镇镇长
张洪云 明永镇镇长
李 军 安阳乡乡长
张晓明 龙渠乡乡长
王 忠 花寨乡乡长
管维荣靖安乡乡长
再 雅 平山湖乡乡长
王培林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丽玲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区惠农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郭丽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