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索引号 | /2021-00031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甘州区乡镇;三闸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03-09 09:24:01 | 是否有效 | 是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标准
1.积极推进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对2020-2021年完成整院空置房、老旧房屋拆除的,平均每户补助3万元;完成整社拆除的,平均每户补助4万元;完成整村老旧房屋拆除的,平均每户补助5万元;完成整村、整乡拆除的,再对乡镇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由乡镇统筹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属于“一户两宅”的,空置房、老旧房屋必须全部拆除才能享受奖补政策。
2.拆除空置房、老旧房屋后,按照“一户一宅”要求且符合村庄统一规划、新建房屋连片30户以上的,政府给予贷款贴息,由区政府金融办协调区农发公司、银行给予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2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的信贷支持,农户从第四年起每年归还贷款本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