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镇2025年11月财政惠民补贴发放公示
| 索引号 | 620702071/2025-0008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沙井镇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5-11-25 14:39:34 | 是否有效 |
一、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标准和数额
(一)临时救助金(11月)
发放对象:因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发放金额:10户,23人,57400元
(二)农村低保(11月)
发放对象:低收入人口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存款、商铺、分红、商品房),经区级人民政府部门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人员。
补助标准:一类低保每人每月465元、二类每人每月442元、三类每人每月90元(我镇暂无四类低保人员)
发放金额:565户,990人,404459元
(三)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11月)
发放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5元
发放金额:95户,98人,59290元
(四)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11月)
发放对象:80岁以上。
补助标准:80-89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金额:80-89岁,408人,20400元;90-99岁,8人,800元。
二、资金发放程序
镇政府上报初审名册,区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下达批次,镇财政所通过惠民资金管理系统上传审核后,银行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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