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沙井镇>其他法定信息

离婚人员是否按“三投靠”条件办理户口

发表日期:2022-07-11 11:22:11 发布机构:沙井镇
索引号 620702071/2022-0003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沙井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7-11 11:22:11 是否有效

已婚子女不能按照“三投靠”条件迁移户口,对离婚人员原则上参照“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条件执行,在办理程序上必须征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政府及法院判决意见,若法院判定房产归属本人,本人提出投靠父母请求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