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12月份农村低保金的通知.
索引号 | /2022-00211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2-12 16:26:36 | 是否有效 |
根据《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经居民个人申请、村初审、乡镇审核、区民政局审批,杨作智等6822户12195人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发放条件,现发放2022年12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579871元。此项资金将通过财政惠农直发系统发放到受补人“一卡通”账户,不得转交他人代领存折,不得抵扣代缴任何事项,确保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户到人。
此项资金涉及人群广,政策性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的政策规定,将农村低保保障对象、标准、金额等及时公开、公示,确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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