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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 自建房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1-16 16:48:23 发布机构: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索引号 /2023-0001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1-16 16:48:23 是否有效

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住建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全省住建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方案》等安排部署,结合省、市、区自建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百日行动”工作“回头看”工作要求以及全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情况,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查漏补缺。各乡镇、街道要对“百日行动”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消除存疑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无遗漏,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一栋。对前期初判结果存疑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鉴定情况进一步核查。重点自查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以及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情况。

二、安全鉴定。各乡镇、街道要动员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组织专业机构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安全评估鉴定,为分类整治提供依据。对已出具的鉴定报告要进行核查,包括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是否完整、结论是否准确,保证鉴定服务质量。

三、分类整治。各乡镇、街道要科学合理采取“改、停、封、拆”等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实施分类整治,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制定验收标准,按时间节点组织验收并向区自建房工作专班报送验收成果。防范应对冬季和强寒潮天气,加强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措施情况。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切实把安全隐患查清楚、把风险管控到位,重点自查对所有初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鉴定为C、D级的自建房是否实施管控整治,是否采取停止使用、停止营业、撤离人员、标识警示、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或维修加固、拆除等工程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四、信息归集。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整治信息录入归集平台,录入信息要准确。严格管理归集平台数据,加强归集平台数据审核管理,强化信息报送责任,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安全事故教训,迅速深入开展本辖区、本领域自建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跟踪督促整改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不良行为曝光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反向警示震慑和正向激励引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请于2023年2月6日前向区自建房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